|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
| 2025-10-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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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卫生健康委(中医药管理局、疾控局)、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管局、体育局、医保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部署安排,全面深化全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等9部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10月17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 示范区建设的若干措施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安排,进一步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加强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制定以下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中医药改革创新力度 1.持续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扎实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示范项目、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试验区建设。高质量推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建设“揭榜挂帅”改革项目,在全省范围内推出一批改革引领作用强、示范带动效应明显、路径可复制的典型经验。(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2.持续优化中医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借鉴三明医改经验,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多元复合式中医医保支付方式。继续深化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改革,遴选优势突出、临床路径明确、疗效确切的中医优势病种,并按规定纳入按病种付费范围,合理确定付费标准,充分体现中医药服务价值。完善门诊中医药支付管理,门诊总额预算向中医药服务倾斜,对因中医药治疗费用占比较高造成的合理超支,结合基金收支情况给予适当补偿,支持中医药临床应用。(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负责,省财政厅配合) 3.持续完善日间中医医疗服务管理。遴选不少于20个临床路径清晰、诊疗规范明确、诊疗技术成熟、治疗周期长、风险可控、需持续治疗的中医病种,按规定纳入日间中医医疗服务管理并逐步扩大范围,在全省二级及以上中医医疗机构、有条件的综合医院中医类科室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推行日间中医医疗服务。支持指导各市结合实际,遴选制定市域日间中医医疗服务病种目录。符合规定的日间中医医疗服务费用参照医保门诊慢特病或住院待遇结算。(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负责,省财政厅配合) 4.支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动态调整《山东省医疗机构中药制剂调剂使用品种目录》,推动疗效突出、确切的制剂品种按程序经批准后在全省医疗机构中调剂使用。已纳入我省医保目录的治疗性中药制剂,由调入使用的定点医疗机构向所在地设区市医保部门备案后,按规定程序纳入调剂使用地区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保障患者治疗需求。(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医保局、省药监局配合) 二、进一步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5.强化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建设。建立省级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项目库,实行动态调整与择优遴选机制,支持打造区域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结合诊疗中心、人才队伍培养中心、医疗模式推广中心,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6.建设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分专业开展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建设,打造齐鲁中医优势专科集群2.0版。建成30个左右省级中医优势专科联盟,形成专业领域完整、地域覆盖面广、结构布局合理、中医特色明显的中医优势专科联盟网络,推动优质中医医疗资源下沉和区域均衡布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药监局配合) 7.深化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省级试点。实施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药干预省级试点项目,推动将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防控纳入政府民生工程。制定脊柱侧弯中医药综合防控技术方案,提升中医药干预、监测管理信息化水平,健全省、市、县三级中医药干预服务网络,力争经过3年左右时间,形成体系完备、管理规范的儿童青少年脊柱侧弯中医药防控模式。(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省疾控局配合) 8.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实施医疗卫生强基工程中医药行动。持续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深化“两专科一中心”建设,支持县级中医医院牵头组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开展县域中医诊疗指导中心、智慧共享中药服务中心、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中心“三中心”建设。加快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馆、中医阁内涵建设,打造区域相对独立、中医服务更加丰富的中医药服务场所。(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9.深化中医药特色疗法挖掘整理评价推广。深入挖掘临床疗效好、易于在基层推广的中医药特色诊疗技术、方药等,完善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方法学标准和评价体系,加快推进活态传承。支持建设项目负责人传承工作室,健全基层推广机构,全面提升中医药特色疗法基层服务能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科技厅、省财政厅配合) 三、进一步强化中医药科技创新能力 10.支持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科技共建项目建设。每年立项100项左右科技共建项目,开展中医药防治重大慢病、重大疑难疾病、新发突发传染病等临床研究,加强传统中药制剂、炮制技术的传承及创新应用研究。(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1.强化科技资源平台统筹。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省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基础-临床-应用”研究相结合的中医药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加大中药种植、炮制、鉴定等科研平台建设力度。支持中医药研究机构高质量发展,开展北沙参等道地药材全产业链研究,在资金投入、资源配置、人才引进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科技厅配合) 四、进一步优化中医药特色人才队伍建设 12.加强高水平中医药人才发展平台建设。实施中医药重点学科建设项目,构建高水平学科体系。实施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项目,鼓励支持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级名中医等专家开展多层次师承教育项目,原则上每名专家每3年培养至少2名学术继承人。支持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开展经验传承研究和人才培养。(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3.培育中医药领军人才。支持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国家和省级人才工程项目,支持组建攻关团队、优化科研条件、完善管理机制。遴选一批省名老中医(药)专家、省名中医(药)专家、省基层名中医(药)专家。实施齐鲁扁仓中医药人才培育项目,培养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理论功底深厚、实践经验丰富的中医药领军人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14.培育中医药骨干人才。有计划地选拔一批中医药青年拔尖人才,在重点人才项目、重点科技立项等方面予以大力支持,助力加速成长为领军人才。开展中医药重点领域、关键问题联合攻关,培养一批中青年多学科交叉创新团队。提高中医医师规范化培训质量。建设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基地,实施高层次西医学习中医研修项目。(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 15.培育基层传统中医药人才。完善基层中医药人才培养机制,实施基层中医药传统人才培养项目,依托六经学术体系,培养一批临床疗效高、中医思维能力强、针药并用的基层中医药人才。加大中医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力度。持续开展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建设。(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五、进一步加强中医药文化传播普及 16.构建中医药融媒体宣传矩阵。健全“一次采集、多元生成、全媒传播、数据赋能”运行机制,持续做强以山东中医药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视频号、手机端为核心的基础平台,积极布局涵盖省、市、县三级中医医疗机构等在内的高效协同、立体覆盖的融媒宣传矩阵,全面提升“山东中医药”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7.拓宽中医药文化宣教阵地覆盖广度。继续推进国家级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引领各级中医药机构加强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场馆、设施设备、人才队伍和功能配套,切实发挥中医药文化传播主阵地作用。发挥中医药科普巡讲专家作用,打造政治过硬、专业突出的创作与传播梯队,全面提升中医药文化传播效能。(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六、进一步加快中医药信息化建设步伐 18.深化智慧中医医院建设。在国家试点基础上,扩大智慧中医医院建设范围,推动全省中医类医疗机构向数字化、智能化转型,持续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不断优化服务流程、提升就医体验。(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19.推动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合理布局建设一批智慧共享中药房,为患者提供一次就医即可享受免等待中药代煎、配送到家服务,同步实现中药处方处置全流程网上查询,提升群众用药便利度。(省卫生健康委牵头负责) 七、进一步推进中医生活化 20.全面构建中医生活化新生态。加强中医药文化研究平台建设,创新中医药文化载体,系统建立中医生活化理论体系。出台中医生活化活力社区建设指南,制定针对不同人群全方位、多层次的中医健康管理服务方案,强化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高质量推进中医生活化试点,持续开展“中医生活化社区行”“中医义诊直通车”等系列活动,制定推广齐鲁二十四节气和重点人群养生药膳指南,精准对接群众治未病服务需求。加强中医药产品和服务创新,扩大中医生活化多元供给,提振群众健康消费。鼓励相关职业院校等参与中医生活化培训,加快建设中医生活化技能型人才队伍。(省卫生健康委、省教育厅负责) 八、进一步凝聚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合力 21.强化统筹协调责任落实。持续加强部门协同、省市县联动,不断优化工作推进机制,合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并加大支持力度,注重项目统筹规划和预算申报管理,优先保障重大专项和重点项目,按规定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示范引领,及时总结推广可复制的典型经验和创新做法,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提供更多“山东经验”。(省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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