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086号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的答复 | ||||||||||||||||||||||||
| 2025-08-01 作者: 点击数: | ||||||||||||||||||||||||
|
||||||||||||||||||||||||
|
孟祥莲等15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稳就业、保市场主体的决策部署,费县人社局积极推进社保惠企帮扶政策落地见效,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发展。 一是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总费率1%,其中单位费率0.7%、个人费率0.3%,执行期限至2024年年底,全年为企业减少失业保险费4968万元。 二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2024年,对依法参保缴费、上年度未裁员或少裁员的企业以“免申即享、企业确认”形式落实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截至2024年12月,累计为1585家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886万元,惠及25536人,稳定了大量就业岗位,帮助企业减轻了负担。 三是一次性扩岗补助。2024年继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对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 16- 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全年共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29.7万元。 通过阶段性降低社保费率和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等政策,有效减轻了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为企业节省了大量资金,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了企业发展的信心和活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和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鼓励企业稳定现有就业岗位,积极吸纳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对稳定就业局势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费县人社局将进一步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梳理社保业务经办流程,减少不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手续,推行“一网通办”“一窗受理” 等服务模式,提高企业办事效率;进一步强化部门协作,加强与税务、市场监管、财政等部门的联动。与税务部门共享企业缴费数据,确保社保费征收和优惠政策落实的准确性;与市场监管部门协作,及时获取新注册企业信息,主动引导其参保并享受惠企政策;与财政部门做好资金协调工作,保障稳岗返还、技能提升补贴等资金的及时足额发放;进一步精准落实政策,利用大数据技术,对企业的参保信息、经营状况、裁员情况等进行分析筛选,精准识别符合各项社保惠企政策的企业名单。为我县营商环境和谐稳定,经济发展持续向好贡献人社动力。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