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住房保障中心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47号关于推进电动车规范充电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
| 2023-09-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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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婧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电动车规范充电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四五已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充电桩建设工作,把规范电动车充电工作纳入了年度的重点工作任务,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抓好落实。按照《全县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新建小区从源头把关,对既有小区在前期建设的基础上,分类施策,扩面增容,力争2024年底前,全县具备条件的既有住宅小区实现充电桩设施全覆盖。 一、新建小区把好源头规划关。积极督促开发企业严格在规划设计环节合理确定配建比例,明确建设选址,将电动车停车棚和充电设施建设纳入规划审批内容。 二、扎实推进老旧小区设施改建。对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小区,按照应建尽建的原则,合理划定空间。2020年以来共计改造老旧小区37个,涉及住宅楼109栋,今明两年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增加了充电桩4769多个,停车位400多个,建设停车棚20多个。 三、加快推进既有小区设施补建。对未列入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征求业主意见后,开展补建工作,由居委会组织调查摸底,发动居民自筹资金,或引入第三方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充电设施。 下一步,我中心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继续做好小区充电设施建设工作。 一是做好统筹建设。在老旧小区物业改造过程中,将电动自行车充电配套设施纳入改造范围,加强基础设施完善。 二是做好宣传引导。积极引导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充电桩设施建设提升意愿。加强社会面的宣传引导,增强居民的安全意识,提高现有充电桩的使用效率。 三是加强安全管理。积极与电动充电桩供应商对接,保障电气设备和线路铺设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督促物业公司加大巡防检查,制定《费县物业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加大联合检查执法,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联合检查。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住建领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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