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住房保障中心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091号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连个监督管理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
| 2023-09-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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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家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连个监督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费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费政办字〔2022〕5号),成立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领导小组,通过扎实做好“保交楼 稳生”工作、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及销售情况调度制度等措施,有效促进了项目建设交付,有力维护了业主合法权益。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安排部署,聚焦房地产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和痛点问题,切实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持续推进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2022年1月6日,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费县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费政办字〔2022〕5号),组织县级领导、县住建局、县行政审批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保障中心等县直有关单位等成立了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三年行动领导小组,对房地产开发、工程质量、其他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整治。 二、强化监督管理 县住房保障中心结合实际,开展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时,与住建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重点环节监管的通知》。对全县在建在售项目逐个制定建设交付计划,明确每幢楼建设时间节点,按合同约定交付时间倒排工期,建立项目楼盘台账,实行每月一次调度,确保及时了解项目建设进度。对未能完成计划节点的项目及交付时间6个月以内的项目加大调度频次。将拟交付项目的基础设施配套情况完成纳入调度范围,督促实现同步交付使用。对排查存在延期交付风险的项目开展“一对一”监管服务,指导督促企业制定竣工计划,加快推进后续工程建设,严防出现项目“烂尾”问题。 三、做好对房地产企业金融服务 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房保障中心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费建发〔2022〕31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积极进行展期,在房地产信贷政策框架内,指导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公司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2年以来,共组织银光福惠家园东区(7140万元)、安宇花样年华(2050万元)、明宸澜山樾项目(2000万元)三个项目申请“保交楼”专项借款11190万元,现资金已到共管账户,实行多方共管、闭环运作。在资金到位后,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福惠家园东区、明宸澜山樾项目已交付业主。 四、强化政策宣传引导 为宣传解读房地产行业有关政策和费县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强化正面舆论引导,推动住房理性消费,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全县房地产经济健康、稳定向好发展。费县住房保障中心、费县融媒体中心拟合作开办《安居费县》栏目,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房地产业调控政策的宣传,强化商品房合同网上备案和企业诚信管理。 下一步,我中心将严格贯彻落实“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会同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单位优化对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加大培优扶强力度,积极培育、吸引实力强、信誉好的知名房地产企业来费县投资开发,鼓励扶持本地房地产企业做大做强,支持自住型、改善型住房消费,提振市场信心,切实推动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抗风险能力,切实把群众住房这一民生工程做好,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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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091号提案的答复.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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