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住房保障中心对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11号关于促进房地产经济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3-09-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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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卓、黄金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房地产经济发展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全县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我单位通过扎实支持刚需和改善性住房、做好“保交楼 稳民生”工作、建立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及销售情况调度制度、优化对房地产开发企业监管等措施,有效促进了项目建设交付,有力维护了业主合法权益。 一、做好对房地产企业金融服务 按照依法依规、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民政局、县住房保障中心等九部门联合下发《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费建发〔2022〕31号),鼓励金融机构对受困企业贷款积极进行展期,在房地产信贷政策框架内,指导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合理确定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支持符合条件的商业银行、金融资产公司通过设立基金等方式,缓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压力,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2年以来,共组织银光福惠家园东区(7140万元)、安宇花样年华(2050万元)、明宸澜山樾项目(2000万元)三个项目申请“保交楼”专项借款11190万元,现资金已到共管账户,实行多方共管、闭环运作。在资金到位后,项目建设稳步推进,福惠家园东区、明宸澜山樾项目已交付业主。 二、强化政策宣传引导 为宣传解读房地产行业有关政策和费县房地产市场发展趋势,强化正面舆论引导,推动住房理性消费,提振市场信心,促进全县房地产经济健康、稳定向好发展。费县住房保障中心、费县融媒体中心拟合作开办《安居费县》栏目,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房地产业调控政策的宣传,鼓励开发企业灵活开展团购住房等让利促销活动,筛选优质房企和房源,面向教师、医护工作者、现(退)役军人等群体,设立“特价房优惠超市”,实施精准对接;落实人才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博士、硕士和全日制本科毕业生首次购房的,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购房补助。 三、强化监督管理 县住房保障中心结合实际,开展了房地产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同时,与住建局联合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重点环节监管的通知》,并将房地产开发企业纳入信用评价体系,对于在开发和销售过程中存在问题的开发企业及营销公司,按照《临沂市房地产行业信用等级评价暂行条例》相关规定予以降级处理,延长监管资金拨付时间,强化监管,保证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四、提升项目品质 加强对中央及省、市、县房地产业调控政策的宣传,引导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市场变化,调整开发节奏,优化住宅供应,鼓励自住型、改善型住房消费,对重要地块、重点区域的项目,在使用功能、立面效果、环境绿化等方面严格规划把关,逐步完善周边配套服务设施,鼓励开发建设生态环保、节能低碳型房产项目,大力发展绿色、环保、节能型住宅。 下一步,我中心将会同住建局、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局等单位,优化对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加大培优扶强力度,用好政策工具箱,结合本县实际情况,形成个性化的政策工具箱,多措并举稳定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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