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02号关于在居住小区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3-11-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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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正霞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在居住小区推广生活垃圾分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立足部门职能,坚持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为一项重点任务,不断完善机制,狠抓工作落实,积极开展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有序的开展中,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费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县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确立了“最高指挥部”,同时各行业主管部门成立行业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推动组织架构纵向延伸;结合费县实际,制定了一系列制度性文件,在城区积极探索分类模式,初步建立分类体制机制。 二、宣传氛围营造。一是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加强基层治理的工作抓手,统筹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进一步整合“三长一会”、志愿者、网格员、妇女主任等基层力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精准宣传,充分听取居民意见 ,将居民分类意识转化为自觉行动。二是印发垃圾分类宣传海报、分类指南等宣传材料,张贴在每个楼道口、每层楼电梯口等醒目位置,营造浓厚氛围;三是按照生活垃圾分类宣传“一月一主题”的宣传思路,开展常态化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进社区”活动,通过多角度宣传、专业化讲解等方式,充分调动小区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四是积极发挥垃圾分类宣教基地作用,组织市民到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参观、学习,进一步提升市民关于垃圾分类知识的知晓率,强化市民垃圾分类意识。 三、硬件设施配备。一是加快垃圾分类社区覆盖面积,在小区内安装生活垃圾智能分类收集设备,强化垃圾分类设施保障,小区居民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到收集箱;二是提高智能设备使用率,邀请技术人员对小区物业人员、业主进行培训,确保小区管理居住人员熟练掌握设备使用步骤,提高设备利用率,设置专职岗位,定期维护管理智能垃圾分类收集设备;三是创新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在小区内设置垃圾分类房或垃圾分类亭,设置大件垃圾暂存房,进行密闭收集,与装饰装修垃圾暂存房一并建设,推动“两房融合”,共同促进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再次感谢您对我县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今后提出更多的宝贵意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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