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交警大队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46号关于天蒙路交通设施改进的意见的答复 | ||||||||||||||||||||||||
| 2023-12-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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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46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答复单位: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费县大队 联系电话:5060008 赵美坤、侯健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天蒙路交通设施改进的意见》收悉,现答复如下: 1.关于对天蒙路沿途增设交安设施的建议。天蒙路属于二级公路,根据部门职权属于交通部门职责,大队已通报交通部门按规定完善该路段减速标线、标志和交安设施。 2.关于对沿途村庄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的建议。下步,大队将持续深入开展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组织警力深入辖区村庄,采取上交通安全课、摆放宣传展板、设立宣传专栏、散发宣传单、悬挂宣传横幅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村群众宣传和普及交通法规,教育群众自觉抵制乘坐三轮车、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不乘坐超员车、非法营运车,努力提升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文明意识和自身防范能力。同时,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和双微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报道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带来的危害后果,对查获的典型违法予以曝光,营造强大的舆论声势,让每名农村道路交通参与者知法、懂法、守法,提高法律意识,理解支持农村交管工作,形成人人参与、社会联动的良好局面。 感谢您们长期以来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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