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交警大队对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515号关于加强我县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建议的答复 | ||||||||||||||||||||||||
| 2023-12-1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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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县政协十一届一次会议第515号提案的答复 办理答复单位:临沂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费县大队 联系电话:5060008 李冲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我县电动三轮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您的建议,下步,大队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1、加强三轮车驾驶人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校、企业、家庭、社区,做好三轮车驾驶人的宣传教育,让驾驶人明确,在道路上违法行驶和乱停乱靠等行为的危害,自愿的接受交管部门的监管,并普及一些必须掌握和常用的上道路行驶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及处罚力度,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的作用。2、合力整治,加大查纠处罚力度。加强源头管理,联合市场监管、工商、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大对各类电动三轮车的检查力度,一经发现经销单位销售达不到标准要求的三轮车辆,要责令限期整改;联合行政执法部门开展三轮车集中整治行动,采取岗点联动与网上巡查相结合、设点检查与机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摸式,加强重点路段和重点部位的巡查,严格落实早查、晚堵、夜查工作制度,及时发现、拦截、查控非法载客营运三轮车,形成严管严治、齐抓共管的有力氛围3、健全档案,加强三轮车车辆管理。严格落实三轮车“三见面一建档”,组织各中队警力深入辖区走访摸排,与三轮车车主、车辆、社区村居干部逐一见面,采集人像、车辆照片等信息建立交通安全档案,对符合挂牌条件的三轮车,督促其立即挂牌,对不符合挂牌条件的车辆,统一编号、建档管理。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公安交警工作的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宝贵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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