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13号关于加强费县木业企业生产、质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 ||||||||||||||||||||||||
| 2024-07-03 作者: 点击数: | ||||||||||||||||||||||||
|
||||||||||||||||||||||||
|
王延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费县木业企业生产、质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拓宽人才成长渠道。鼓励木业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活动,积极引导县域内各木业企业生产管理人员、质量控制管理人员参加劳动之星技能大赛,对获奖人员颁发证书,提高从业人员积极性,促进质管从业人员各项水平的提高。 二、加大本土人才培育工作。建立在外归雁储备人才信息采集常态化机制,全面了解各类人才基本信息,对有回乡创业意愿的在外人才、高层次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纳入县乡两级归雁储备人才信息库。建设费县“归雁”人才创新创业示范基地,分别在北京、上海、深圳、济南、青岛建立费县归雁人才返乡创业服务站5处,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的归雁人才引育平台载体,为归雁人才提供健全优质的成长环境,从而打造能力强、素质高的质控管理人才队伍。 三、落实创业补贴政策。做好符合条件的木业企业的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的宣传和发放工作,为推动我县木业企业生产、质控管理人才队伍建设贡献创业扶持力量。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