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司法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09号关于加强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
| 2024-12-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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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县教育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法治教育,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做好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加强青少年普法工作的开展,一直是我县普法依法治理的一项重点工作。近年来,近年来,县司法局局高度重视青少年法治教育和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工作,指导督促全县法治校长,开设法治教育课程,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同时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利用率,利用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和各学校法治宣传栏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一、多方联合,完善工作机制 切实加强中小学生的法治教育,注重完善工作机制,切实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费县司法局积极对接、配合县关工委、县委政法委、县教育局等单位,完成全县中小学法治校长选聘工作、全县中小学生宪法知识竞赛等活动,形成由主管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二、内容丰富,活动载体多样 从“八五”普法伊始,我县不断丰富活动形式、活动内容,充分利用各种载体推进法治校园工作,监督法治校长充分发挥作用,根据自身工作实际,结合工作中遇到的案例,有计划的安排不同形式的法治活动,富有生动性和趣味性,学生容易接受,在愉悦中接受教育,增强了法治教育的有效性。 三、结合主题,突出特色教育 法治进校园系列活动由于县教体局制定的相关规定,积极开展普法活动,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格局,推进中小学校法治教育全落实,常态化开展“法治进校园”、“法治班会”、“法律诵读”等法治实践活动,不断提升青少年法治观念及法律意识,最大程度的调动学生学法的积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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