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司法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7号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提案的答复 | ||||||||||||||||||||||||
| 2024-12-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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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县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费县司法局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以推进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着力点,多方联动、多措并举,以高质量公共法律服务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费县经济社会发展。 一、工作措施与成效 (一)多措施并举,实现惠企政策广宣传。开展“法治助企法律服务进企业宣传月”活动,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等法规政策。由科级干部带队到企业现场举办法治讲座,宣讲涉企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组织43名干警帮包服务企业,每月一入企,宣传法律法规,面对面解疑答惑,当好为企政策的“宣传员”。以开设公众号专栏、悬挂宣传标语、发放涉企法规汇编等方式,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法规政策。 (二)健全完善平台体系,实现法律服务全覆盖。为使企业就近获得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县司法局打造完善了“3+3”平台体系。一是健全完善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目前,我县有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415个村居(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三级平台建设率达100%。二是打造了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借助山东法律服务网、“爱山东”和“费县首发”手机APP等法律服务模块,形成了“网上即时服务圈”,扩大网上线上服务,开展网上审批、快递送达、一次办结等服务模式,让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享受优质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三是融合“5020148”电话热线平台,打造专业热线服务团队,实现公共法律服务“一线通、一网通、一掌通、一站式”,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的法律服务。 (三)建立县乡村三级法律顾问制度体系,推动法治化政府建设。一是发挥县委县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为县委县政府科学决策提供法律支持和法律服务,在推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中解疑释惑,在化解社会矛盾、解决重大社会问题中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截至目前共提供法律服务15次。二是全面推进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截止6月份,实现全县党政机关实现开展公职律师设立全覆盖,与28名执业律师签订外聘法律顾问合同,全县共有公职律师32名,共听取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等意见1321条。三是持续推进乡镇(街道)聘请法律顾问全覆盖工作。12个乡镇(街道)分别与14名律师签订外聘法律顾问合同。上半年共提出法律意见280余条,提供法律服务210余件。四是调整优化村级(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工作。根据2022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优化调整村居(社区)法律顾问名单,目前我县415个村(社区)共配备81名法律顾问(39名律师、38名法律服务工作者、2名公证员),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 (四)完善制度机制,助力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制定企业法律顾问服务清单,全面推进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提供“菜单式”法律服务,促使企业依法经营,安全创业,使法治成为费县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强化涉企平台应用。涉企全部检查事项在互联网+监管、双随机一公开、山东通移动监管等涉企联合平台进行计划、结果录入管理。2024年上半年,共开展涉企日常检查5次,检查事项覆盖率达到100%。三是开展法治惠企活动。联合各行业商会(协会)开展普法进民企、进民企“法治体检”、千名律师进企业、律师讲法进企业等活动,组织全县40名律师参与费县新阶层助力企业合规服务团,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2024年上半年,共收集意见、诉求17个,化解矛盾纠纷4起,开展法治宣传9次,法治体检7次,法治咨询18次。四是优化法治助企新样板。结合人民调解、法治宣传、行政执法监督等职能,依托探沂镇打造法治助企服务中心,派驻执业律师、公证员定期到中心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进一步优化法律资源,为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2024年上半年,共组织开展法律服务进企业活动13次,进行法治体检16次,进企业法治讲座13次。 二、存在的问题 (一)法律服务资源有限。一是法律服务队伍人员少,全县45名执业律师,54名基层法律工作者,6名司法鉴定人员,3名公证员,不能实现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服务。二是队伍法律素质参差不齐,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有效性不高,在服务群众上存在能力不足的问题。 (二)法律服务创新不够。一是未能结合我县市场经济发展实际和市场主体需求采取有针对性地法律服务。二是对信息技术在业务工作中的运用程度不够,利用网络平台和热线平台开展舆情收集、进行分析研判、推送服务产品、拉近服务距离等方面有待提高,未能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三)法律服务经费不足。未能充分发挥法律服务保障作用,建立风险预防机制,有效预防和防范企业潜在风险。目前,我县县级经费仅能保障县级补贴发放,乡镇(街道)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制约了法律服务工作的开展。有些执法部门行政执法程序意识不强,部分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仍然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观念,存在法制审核及审批环节不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制度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以普惠服务为基础,全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结合新形势下企业发展需求,发挥好普法讲师团作用,通过开展法治讲座、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送法入企。法律服务实行市场化有偿代理服务、公益服务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代理机制。 (二)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实施法律服务模式创新行动。针对小微企业特性,开展扶助小微企业法律服务专项行动,深化开展中小微企业法律体检、中小微企业法律培训和中小微企业现场服务等法律服务产品内容,降低中小微企业法律服务成本。大力推广网上办事,拓展网上便民法律服务功能,统一线上线下服务标准,突进网上网下业务协同,提高法律服务效率。充分利用12348热线平台,实现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事项网上办理,进一步方便群众和企业办事。 (三)以企业发展为核心,全面帮扶企业稳控风险。健全企业法律顾问制度,为企业系统梳理经营管理、知识产权等方面的风险,健全经营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对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预测预警预防。进一步放宽投资者申请法律援助的审查标准。通过政府购买等形式,加大对投资者法律救助力度,将投资者涉及的行政纠纷、投资经营纠纷纳入法律救助范围,为投资者投资经营涉及法律问题提供法律咨询、维权指引等法律服务。加大对劳动争议法律援助案件多方协调、沟通力度,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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