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19号关于规范管理路边停车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4-12-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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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沂蒙路非机动车随意停车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了相关工作: 1.加大路面巡查力度,规范乱停乱放车辆,通过告知劝离或张贴温馨提示单等方式,督促不文明停车行为进行整改,改善道路拥堵情况,对违停行为超过5次以上的启动处罚程序。截至目前,共张贴温馨提示单3000余张,其中有效推送告知短信1293条,对39辆车启动处罚程序。 2.沂蒙路改造工程属于县住建局正在建设项目,还未进行竣工验收移交,工程清单中含有非机动车入口处设置只能电动车通行的水泥立杆或石墩,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住建局尽快实施。 3.沂蒙路改造工程建设完成后,根据道路现状,在沿街门头和绿化带之间合适的位置施划一部分公共停车位,同时督促绿化施工企业加快停车场建设,满足市民停车需求。 4.待沂蒙路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后,积极向县政府申请在沂蒙路增补禁停警示标志,进一步规范道路停车秩序。 以上回复您是否满意,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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