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521号关于规范管理路边停车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4-12-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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颜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管理路边停车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局开展了以下相关工作: 目前主要采取柔性执法管理模式。对违停车辆张贴温馨提示单告知车主15分钟驶离,对预留电话的车主,通过执法终端输入手机号,系统可以自动同步推送告知短信,对于拒不驶离的车辆,对其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实行“首次轻微违停免罚”制度,对于首次违停未造成交通堵塞影响通行的车辆,免于处罚一次,但记录其违停行为,对违停行为超过5次以上的启动处罚程序。 截至目前,共张贴温馨提示单3000余张,其中有效推送告知短信1293条,对39辆车启动处罚程序。 以上回复您是否满意,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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