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75号关于对南外环路占用非机动车道违章停车整治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4-12-09 作者: 点击数: | ||||||||||||||||||||||||
|
||||||||||||||||||||||||
|
刘洪璋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对南外环路占用非机动车道违章停车整治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针对安通精品二手车等店铺占用非机动车道问题,城区十四中队及时与店铺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建议其将部分车辆分流转移至仓库及院内摆放,规范经营行为,严禁占用非机动车道,并对当事人开展相关法律普法工作,店铺老板表示支持配合工作。 二、针对逢集南外环交通拥堵问题,一方面城区十四中队联合费城街道优化办工作人员开展集市集中整治;另一方面,中队持续加强日常巡查力度,将大集及附近区域作为城市管理工作重点,逢集期间全员上班,分段值守,责任到人,正常班人员与错时工作人员无缝衔接,及时劝离引导占道摊贩到合适地点摆摊,维持大集良好秩序。 以上回复您是否满意,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