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91号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4-12-09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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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忠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流动商贩占道经营的相关问题,我们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管理: 一、加大集贸市场的正规化和流动商贩的集中化管理。1.加强对自由市场、幸福市场、店子市场及周边市场管理,按“定中队、定人员、定时间、定标准”的四定要求进行管理,确保交通秩序正常。2.在自由市场等场所设立早市,在钟山路南段等路段设立临时便民摊点,疏导流动商贩。3.加强管理,合理安排人员和时间,确保早、中、晚无缝管理。针对早市和晚市,安排人员早七点至八点半、晚十八点至二十点半进行错时上班,与正常上班人员进行衔接管理。 二、结合校园周边环境秩序整治活动。在城区中小学及幼儿园上下学期间,安排人员与交警、学校共同开展护学行动,严禁流动摊点售卖和商业广告宣传。 下一步,我们将在职责范围内,继续深化城市管理服务工作要求,保持与交警、学校等部门联动,加强城区流动商贩管理,提升城市卫生水平、缓解交通秩序压力、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以上回复您是否满意,同时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更多更好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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