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099号关于充分发挥乡村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优势持续优化优生优育服务工作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4-12-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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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振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充分发挥乡村计划生育基层网络优势持续优化优生优育服务工作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当前工作实际,结合您的建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持续筑牢村级网底工程。乡镇卫生院设立妇保科、儿保科,配强配齐人员设备。配备村级卫计专干895人,负责农村妇幼健康服务工作。目前,县卫健局对原有的村级计生专职服务人员进行进一步托底,并初步确定加强重点培训的主要措施,下一步将积极争取财政拨付相关资金,待资金落实后,安排妇幼保健机构具体组织实施,切实提高基层计划生育服务队伍素质能力。 二是持续关于深化生育指导服务。将费县妇幼保健院建设成市级“优生优育指导中心”,组织亲子活动,为3周岁以下婴幼儿提供活动场所。开展知识培训,成立优生优育指导专家服务队,为婴幼儿家长提供科学育儿、照护知识培训;开展公益课堂,利用孕妇学校为新婚夫妇和孕产妇提供婚孕检信息和服务,传授孕产妇保健知识技能,促进母婴保健服务落实,减少出生缺陷发生。下一步,县卫健局将安排县妇幼保健单位牵头,局机关相关科室、各乡镇卫健办密切配合,建立系列优生优育、妇幼保健指导服务工作体系,制定工作规划,采取一系列措施,抓实抓细优生优育、妇幼保健指导服务,不断提升生育指导服务能力水平。 三是持续健全服务体系网络。健全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兜牢妇幼服务网底。县卫生健康局设置妇幼健康科,与县妇幼保健院沟通联系,负责全县妇幼健康工作。县妇幼保健院成功创建二级甲等妇幼保健机构,设孕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三大学科部,为妇幼健康提供有力保障。乡镇卫生院设立妇保科、儿保科,配强配齐人员设备。配备村级卫计专干,负责农村妇幼健康服务工作。扎实推进托育服务发展,目前全县通过备案的托育机构已达14家。下一步将进一步整合乡村两级原有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功能,安排县妇幼保健院负责,建立相关制度,成立工作专班,抓紧抓好乡村两级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业务指导,牵头推进优生优育、妇幼保健服务,形成快捷高效的服务体系网络。 四是持续提升保障措施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大力发展普惠托育机构,制定出台《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对生育二孩、三孩的夫妻实行生育登记,免费发放生育服务手册,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六十日,并给予男方护理假七日,增加的产假、护理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福利待遇不变;子女入托给予报销一定比例的费用;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且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女职工,因生育引起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在产假期间的住院治疗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下一步,县卫健局将积极争取政策和县乡财政专项资金,提高保障水平。推动县妇幼保健机构探索实施对村级服务人员带领群众到妇幼保健机构陪诊陪查、陪产陪护给予一定补助,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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