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1号关于全面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4-12-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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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兴建等2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全面深化医养康养融合发展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医养结合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医养结合工作政策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工作机制,将发展医养结合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县医养结合工作,积极组织开展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并取得明显成效。结合您的建议,主要采取如下举措: 一是不断完善活动场所。在持续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康复训练服务、安宁疗护服务的同时,完善室内、室外健身活动场地、棋牌室、阅读室、书画室、舞蹈室等活动场所。二是持续丰富服务内容。除了基本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外,还开展多元化服务。如:引入了文化教育、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针对独居、空巢、重残等特殊困难老年人,定期探访、生活援助、心理慰藉等;动员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养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助洁、助医、助餐等志愿服务。三是推动县、乡医疗机构服务延伸。县、乡医疗机构向康复、护理和养老服务延伸,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开设老年病区,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相关工作。结合“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全县20家医疗机构通过“老年友善医疗机构”评审,提升全县老年人医疗优待服务水平工作,督导医疗机构开通老年人看病就医服务绿色通道,为老年人就医提供便利服务。四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医养结合机构的医护人员纳入卫健部门的统一管理,在职称评定、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继续教育和推荐评优等方面同等对待;在县卫校建立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培训基地,加强老年医学、康复、护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技能培训;开展养老护理员等执业技能认证工作,持证上岗。 下一步,我们在继续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医养结合工作政策要求的同时,将积极探索公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养康养结合新的服务模式,努力完善医疗技术和康复养老服务方法,提高医养康养结合的持续健康发展,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的医疗和养老服务,切实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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