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49号关于加强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4-12-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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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松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县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基层卫生健康工作,围绕“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持续发力,全面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结合您的建议,采取了如下措施。 一是完善人才培养机制。我县开展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强化基层人事支撑保障,推动落实好基层卫生职称评审岗位聘用倾斜政策和城市医师晋升高级职称前到基层服务政策。规范做好公费医学生就业安置和履约管理,毕业生优先充实到服务人口多、医疗需求大、医疗资源短缺的乡镇卫生院。落实山东省卫健委印发的《山东省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管理办法》(鲁卫基层字〔2020〕3号)文件要求,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医学毕业生,且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中临床、中医类别报名专业的人员可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取得乡村医生职业证书后进入村医疗机构工作。 二是加大乡医培养力度。我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质提效三年行动(2024-2026年)明确加大乡村医生队伍培养,计划利用3年时间完成对全县837名乡村医生系统、全面、高效的培训,2024年计划培训不少于300名乡村医生。每年组织15名骨干乡医采取线上自学、线下带教的方式到县人民医院脱产培训,培训时间分别为30天。积极申请协调基本公卫、基本药物等各项补助资金的拨付,落实乡医补助相关政策,确保队伍稳定。 三是加大政府扶持力度。2022年为全县村卫生室均配备了智慧随访设备,提高其信息化能力;今年年初,我县在12处乡镇街道各选择1处村卫生室建立了健康小屋,为其配备了康复理疗设备、心电图机、制氧机等设备;2024-2026年将通过三年行动,全面推进村卫生室“五有三提升”,其中2024年选取了100处村卫生室根据现有情况配齐观察诊查床、康复理疗设备、必要的检查设备和冷暖空调,43处村卫生室进行内外部装修改造;同时落实政府办医责任,县财政每年给予每处村卫生室2万元的运行补助,有效降低村卫生室运行压力。 四是严格落实医保政策。我局将加强与县医保局的协同配合,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确保双方能够及时获取和交流关于医疗服务和医保政策的重要信息。一是积极政策协调,我局配合县医保局实施相关政策,以确保医保DRG付费能够顺利运行,并符合医疗服务提供和患者需求。二是加强质量监管,我局将对医疗服务质量进行监管,确保在DRG付费模式下,医疗服务不因成本控制而降低标准。三是促进分级诊疗,通过DRG付费工作,推动常见病和慢性病患者优先选择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分配,提高基层医疗机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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