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卫生健康局对县政协十一届四次会议第033号关于推动我县社区直饮机高质量发展的提案的答复 | ||||||||||||||||||||||||
| 2025-12-2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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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淑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动我县社区直饮机高质量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管理,2024年将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纳入了专项深办。同年7月,临沂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会同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临沂市城市管理局、临沂市水利局、临沂市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六部门联合印发了《现制现售饮用水“专项深办”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工作进行明确分工,该方案也是当前开展现制现售饮用水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据。根据方案的内容和具体落实情况,结合您的建议,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监督管理。目前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条例尚未出台,我单位只能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查处使用无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的现制现售饮用水机、水质不合格等违法行为。临沂市计划于今年出台相关条例,将进一步明确卫健、住建、城管、水利、行政审批、市场监管等部门职责,解决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缺位问题,实现现制现售饮用水在生产、准入、运营、销售、维护各环节全流程监管。届时,我单位将根据职权法定原则依法依规进行监管。 二是加强信息公示。根据《方案》要求,2024年在全市范围内试点推行“直饮水监测管理平台”,该平台覆盖全市直饮水经营单位和相关工作人员,将提升直饮水管理效率和信息透明度。通过扫描“一机一码”二维码可以了解到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经营单位信息、设备信息、设备维护情况、水质检测情况、工作人员健康情况等信息。我单位已对全县现制现售饮用水经营单位、饮水机底数等进行了全面摸排,并将设备信息、设备维护情况、水质检测情况、工作人员健康情况等信息录入了“直饮水监测管理平台”。同时对二维码张贴工作进行了部署,后续将对张贴及使用情况进行跟踪。 三是加强水质检测。根据《临沂市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工作方案》要求,我单位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分散式供水等每年开展两次(枯水期、丰水期)抽检,市政供水生产企业进行定期自检,检测结果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目前对现制现售饮用水检测频次无强制性规定。下一步将鼓励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销售单位对制水卫生情况开展定期检测并上传检测报告。 四是规范卫生许可证办理。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售水不需要卫生许可证。直饮水机的生产需要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用于证明该设备生产厂家具有生产资质,该批准文件有效期为四年,但其合法性长期有效,直饮水机现场公示的一般为该批准文件。目前暂无现制现售饮用水的生产销售需要办理卫生许可证的相关规定,需等待相关条例出台。 感谢您的意见与建议,我单位将以此提案为基础,会同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能范围内履职尽责、深入治理,为我县饮水安全保驾护航,让群众喝上健康水、安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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