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 2018-03-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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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的一年里,县供销社在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费县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社一直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把相关栏目的管理工作分解到机关有关处室,确定了信息源和责任单位,相关领导负责分管领域信息发布审核,形成了办公室统筹协调、相关处室提供信息、分管领导审核把关的工作流程,明确了各级责任,努力提高信息公开的服务质量,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落实到位。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供销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县供销社是县政府领导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我社无行政审批权,无行政执法权,也不产生规范性文件。 县供销社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制度,对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以费县人民政府网站作为信息公开平台,实现对机构职能、政策法规、工作动态、三公经费等方面工作情况公开,及时准确在费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2017年财务预决算等重点领域信息。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实现了应公开事项全部公开。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止,本部门在门户网站(http://www.feixian.gov.cn)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24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依法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2017年,费县供销社尚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关于公开信息的申请,未受理任何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县供销社信息公开全部免费。2017年度未受理任何申请公开事项,没有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县供销社未产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起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事项。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7年度县供销社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对信息公开重要性的认识还不够,推进力度不强,有待进一步提高;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能力需进一步提高等不足。 2018年,县供销社将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制度,落实责任,继续推进重点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继续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力度,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和学习,增强政务公开意识,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三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细化信息公开分类。 费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8年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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