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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安办发﹝2024﹞10号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
2024-03-1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ajj3/2024-0000018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3-18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应急管理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正文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费安办发﹝2024﹞10号转发市安委会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的通知.pdf
附件【鲁安办字〔2024〕8号关于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pdf
附件【临安办发〔2024〕21号转发省政府安委办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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