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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 关于领取2024年费县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证书的通知 | ||||||||||||||||||||||||
| 2024-07-1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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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费县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已全部完成,现将有关教师资格证书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一、邮寄证书 申请人选择邮寄领取的将采取邮政快递发放,邮寄地址以“中国教师资格网”中留存的邮寄地址为准。证书将于2024年7月17日起陆续寄出,请保持留存的联系方式畅通,耐心等待。签收快递时,请务必确认快递里面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齐全。 二、自取证书 申请人选择现场领取的请于2024年7月18日—19日(8:30-12:00;14:30-18:00)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一楼B区B1-B3窗口领取。本人不能亲自领取的,可委托代领,代领人凭身份证原件和持证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领取,咨询电话0539-5978368。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领取到《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以后,请仔细核对证书上的照片,查看证书上的各项信息,如有错误,请联系发证机构,联系电话0539-5979925。 2.请妥善保存《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拥有教师资格的法定凭证。申请人单位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请将申请表交给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个人档案;所在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或申请人没有单位的,请自行妥善保管。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7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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