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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 关于召开《费县龙王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公告 | ||||||||||||||||||||||||
| 2024-12-06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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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36号)、《关于印发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鲁政字〔2022〕196号)的有关要求,费县朱田镇人民政府决定就《费县龙王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组织召开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针对《费县龙王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 (一)时间:2024年12月20日 (二)地点:另行通知 三、听证陈述人 听证陈述人人数为25-35人。 听证陈述人为年满18周岁的市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企事业单位人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等,采取自愿报名及单位邀请的方式。 四、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和现场报名的方式。现场报名地点为:费县金行费梁公路朱田镇政府;报名信函寄至同一地址,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电子邮件发送至fxztz@ly.shangdong.cn。联系电话:0539-5761211。 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15日。 五、听证会参会通知 将于2024年12月16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参加人员名单,并向听证参加人员发出书面通知。 附件:1.《听证代表报名表》 2.《费县龙王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 费县朱田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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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附表:费县龙王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听证会报名表.docx】 附件【费县龙王口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调整方案.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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