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知 > 正文
文件通知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举报受理电话
2025-01-1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zhzfj/2025-000000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1-10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按照《山东省贯彻落实〈关于推动职能部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的若干措施》主动公开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的要求,依据部门“三定”规定、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等有关文件,现将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及公众举报受理电话公开如下:

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一)负责全县环境卫生管理的指导和监督考核工作;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处置管理的指导工作;负责全县大型垃圾处置设施建设的指导工作。

(二)负责餐厨垃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道路扬尘治理;负责城区绿化及裸露地面扬尘治理。

(三)在县城市规划区和镇驻地规划区范围内行使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限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产生的社会生活噪声污染)、建筑施工噪声污染、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露天烧烤污染、城市焚烧沥青塑料垃圾等烟尘和恶臭污染、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烟尘污染的行政处罚权。

二、公众举报受理电话

如发现涉及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生态环境问题,公众可通过拨打我局热线电话(0539-5011188)反映、举报生态环境问题。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