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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县一人荣获全省“八五”普法中期通报表扬 | ||||||||||||||||||||||||
| 2024-12-2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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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下发《中共山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司法厅关于通报表扬全省 “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通知》。费县司法局梁邱司法所所长王庆平获评全省“八五”普法中期表现突出个人。 王庆平同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全身心投入到“八五”普法工作中,为法治费县建设贡献积极力量。 持续创新普法新模式。2022年5月,打造“2+1+N”普法新模式即“打造两个普法宣传阵地,组建一支高质量的普法宣传队伍,开展N种特色品牌活动”。“2+1+N”普法新模式有效推动“八五”普法工作深入民心,根深蒂固;2022年11月,打造“法融网格”普法亮点,充分调动网格员的主观能动性,鼓励网格员线上普法,利用多种网络媒体宣传“费县普法”微信公众号;线下在全镇94个网格中构建“一张网、全覆盖、无缝隙、零距离”网格化普法模式,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11月,该同志立足梁邱镇实际,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持续创新,成功打造“一二三”工作模式即“优化一套机制,夯实普法基础;侧重两个关键,厚植普法土壤;聚焦三个方面,培育普法成果”。 持续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王庆平同志积极延伸司法触角,丰富“八五”普法内涵,以司法行政能动履职助力梁邱镇“法治引擎”升级,推动梁邱镇形成“点面结合、上下贯通”的法治建设新格局。同时该同志走进企业,深入车间一线,当好普法先锋,增强企业依法经营、员工依法维权的意识。当起“法治医生”,开展法治体检,提供依法治企的“锦囊妙计”,推动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八五”普法以来,解答企业法律问题百余次,提供法律建议200余条。 持续推动“枫桥经验”与“八五”普法有机结合。坚持“普调结合”,在积极排查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同时,不忘多措并举就地普法,通过“调解一个,普法一片”,织密矛盾纠纷化解“和谐网”。巧用“枫桥经验”,工作关口前移,主动靠上,及时洞察群众需求,乐于帮助群众,有效解决群众法律问题,更有效地提升梁邱镇法治水平,推动全民守法,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八五”普法以来,共参与调解300余起,收到6面群众赠送的锦旗。 持续强化“八五”普法外宣工作。“八五”普法以来,王庆平同志共撰写相关外宣信息200余篇,20余篇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其中《临沂市费县梁邱镇“2+1+N”普法新模式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山东省费县梁邱镇“三推动”全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被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案例库收录,被学习强国、人民周刊网等媒体报道,《费县梁邱镇开展反诈普法宣传活动》被大众日报报道,《山东费县梁邱镇“法律家教”走村入户》被法治网、《法治周末》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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