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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园区调整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 ||||||||||||||||||||||||
| 2025-03-05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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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园区调整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方案 根据中央、省、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园区调整重大决策,现需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为广泛征询社会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事项名称及概要 (一)决策事项名称: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园区调整 (二)决策概要:2019年6月26日,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起步区域面积1.01平方公里,四至范围为东至S229省道,西至丰收河东路,南至朝阳路,北至光明路,总规划面积3.05平方公里。 2024年8月29日,费县印发了《费县人民政府关于〈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总体发展规划〉(调区)(2021-2035)年的批复》,同意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规划范围为西至丰收河东路、东至永乐路与和平路、长安路干道、北至光明路、南至长安路西,调区后起步面积保持1.01平方公里不变,对四至范围优化调整。 2024年9月18日,费县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产业规划〉(调区)(2021-2035 年)的批复》,全面优化费县粘合剂化工产业园功能布局和产业定位,做大做强化工产业链条,聚焦“产业链”,打好“资源牌”,高效“搭平台”,按照“一城一镇两带三区三廊”的发展思路,以木业产业转型升级助力脱贫攻坚。深耕木业、化工两大产业,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台阶。 二、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1.公众对该园区调整事项的态度; 2.园区调整实施后对公众的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影响; 3.园区调整实施可能产生的社会稳定风险因素; 4.公众对该园区调整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三、公众参与及联系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日内,通过电话、邮件、电子信箱等方式提出对本决策事项的意见和建议。 评估主体单位:费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评估实施单位:临沂市规划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韦希芳0539-8618002 电子邮箱:lyghyjyb@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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