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 |||||||||||||||||||||||||||||||||||||||||||||||||||||||||||||||||||||||||||||||||||||||||||||||||||||||||||||||||||||||||||||||||||||||||||||||||||||||||||||||||||||||||||||||||||||||||||||||||||||||||||||||||||||||||||||||||||||||||||||||||||||||||||||||
| 2025-03-13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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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费县生猪产业发展,引导产销有效对接,保障生猪市场正常供给,维护猪肉食品价格稳定,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费县2025年继续实施生猪大县奖励资金项目,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为切实保护好生猪产业和市场供给基础,以促进生猪生产和稳定猪肉市场供应为目标,支持生猪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生产,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保障我县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资金来源 根据临沂市财政局下达费县2025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及2024年度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结余,两项资金合并实施(优先使用2024年度结余资金)。 三、资金安排及申报条件 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要求,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资金统筹用于生猪生产环节的圈舍改造、良种引进、粪污处理、防疫、保险、以及流通环节的冷链物流、仓储、加工设施设备等方面。结合我县实际,决定按照如下计划分配使用项目资金: (一)支持生猪规模场新建、扩建、改建 1.支持方式:实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 2.支持范围:新建养殖场、扩建、改建养殖场圈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圈舍、改造通风、取暖设施设备(不含燃煤锅炉)、料线、水线、及粪污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设备等。 3.建设标准:年出栏在50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圈舍自动化设施设备全部安装完毕且能够正常运转使用;粪污处理设施设备建设安装完毕,并正常安全运行。 4.申报条件:新建、扩建、改建养殖场申请表、法人身份证、土地备案手续、营业执照、项目实施方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养殖场平面规划图等材料。 5.起止时间:主要支持2025年1月1日以来,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提交验收相关材料的养殖场户。超过截止时间,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奖补。 6.奖补标准:按养殖场所建设投入资金不超过35%比例予以奖补,对每场(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二)环保设施设备、现代化养殖及防疫洗消设备购置 1.支持方式:实行“先购后补、以奖代补”。 2.支持范围:规模养殖场的粪污处理(干湿分离机、污泵等)、现代化养殖(料线、水线、自动粉碎搅拌机等)、防疫洗消(喷雾线、喷雾机械等)设备等。 3.起止时间:主要支持2025年1月1日以来,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建设任务并提交验收相关材料。超过截止时间,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奖补。 4.申报条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与养殖规模配套,雨污分流措施齐全,无污染环境违法记录。 5.奖补标准:按照所投入资金不超过40%比例予以奖补,对每场(户)最高补助不超过50万元。 (三)支持纯种猪及良种猪引进 1.支持方式:实行“先引种、后补贴”。 2.支持范围、要求:引进纯种公猪、母猪、二元母猪;供应良种种猪场,需具有市级(含市级)以上畜牧兽医主管部门核发的《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及营业执照,具备系谱证明及耳标号码。 3.起始时间:主要支持2025年1月1日以来,且于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引种并提交验收相关材料。超过截止时间,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奖补。 4.申报条件: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营业执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与养殖规模配套,雨污分流措施齐全,无污染环境违法记录。 5.奖补标准:以种猪繁育场出具的引进纯种公猪及良种母猪资金(以发票为依据)的40%比例进行补助,每头最高不超过1500.00元/头,引种总补贴不超过100万元。 以上奖补项目总核算奖补资金不超过2025年下达资金及2024年结余资金总和,若超过该金额,则奖补标准按比例相应减少。投入资金指新建、扩建、改建新设施、新设备所花费资金(旧设施设备不在奖补范围)。同一年度内同一项目,生猪大县奖励资金不予重复支持。 项目实施单位为安全、环保等第一责任人,一旦发生违反安全生产、环保等事件,一律取消奖补资格。 四、项目要求 (一)政策宣传 制定实施方案、成立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及时向社会公开宣传。 (二)明确职责 1.拟实施项目养殖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向辖区畜牧兽医站报送项目申请书、项目实施方案及相关资料。 2.乡镇畜牧兽医站:对养殖场报送的相关材料初步审核合格后,报畜牧发展促进中心(以下简称畜牧中心)产业发展指导所进行汇总。 3.产业发展指导所:根据各乡镇报送养殖场申请材料和养殖场项目实施方案,对各养殖场申报的项目分类、资金需求进行归类汇总。将项目分类情况、资金需求数据报项目实施领导小组进行评审。 4.项目领导小组:对产业发展指导所报送项目分类、资金需求数据进行评审,确定项目实施主体。 (三)项目实施 项目实施企业与建设企业(设备供应企业)签订(建设、购买)合同及安全施工安全责任书,项目建设企业负安全生产主要责任,实施企业负责安全监督责任。辖区乡镇畜牧兽医站及产业发展指导所,及时跟踪指导服务。 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实施企业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进行,如有较大变动请提出书面变动说明,报辖区畜牧兽医站及畜牧发展促进中心。 (四)项目验收 项目实施完成后,提交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结算报告及书面验收申请报告,畜牧中心项目实施领导小组组织由财务科、产业发展指导所、乡镇畜牧兽医站等技术人员组成联合验收小组,择期分批次进行实地验收。 1.生猪规模场新建、扩建、改建:达到标准化养殖场条件生猪养殖企业,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方案需包含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土地备案手续、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养殖场平面规划图、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建设前后对比照片)、企业项目结算报告以及企业验收申请书,申请项目验收。 2.环保设施设备、现代化养殖及防疫洗消设备购置:购置设施设备安装完成,提交项目实施方案、(方案需包含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发票、安装前后对比照片、建设前后对比照片)、结算报告及企业验收申请书,申请项目验收。 3.纯种猪及良种猪引进:引种过观察期后,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需包含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动物卫生防疫合格证、购销合同、引种产地检疫证明、种猪系谱及耳标号、引种时的装卸猪影像资料,引种企业营业执照、种畜禽经营许可证、引种发票、种猪到场落地证明)、结算报告及验收申请书,申请项目验收。 五、时间安排 (一)项目申请时间 项目实施需提前递交申请书及申报条件材料,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递交材料超过验收时间将不予受理。 (二)项目验收时间 项目验收须递交验收申请、项目实施方案、企业结算报告,受理时间截止到2025年11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行奖补。 六、结果公示 对验收合格的养殖场、企业,县畜牧中心将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进入申请财政资金补助程序。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县畜牧中心负责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和验收,保障项目进度和质量。 (二)专款专用 奖励资金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挪用奖励资金。 (三)强化督查 对弄虚作假、挪用奖励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奖励资格、收回奖励资金并按相关政策进行严肃处理。 (四)严肃纪律 工作人员严禁吃、拿、卡、要,严禁截留挪用项目资金,应自觉接受监察和群众监督,造成违规违纪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附件:1.新建、扩建、改建养殖场申请表 2.粪污处理、现代化养殖及防疫洗消设备购置申请表 3.引进纯(良)种猪申请表 4.畜牧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附件1 新建、扩建、改建养殖场申请表
附件2 环保设施设备、现代化养殖及防疫洗消设备购置申请表
附件3 引进纯(良)种猪补助申请表
附件4 畜牧项目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曹庆举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县畜牧中心主任 副组长:赵 媛 县畜牧中心党委专职副书记 徐明光 县畜牧中心副主任 嬴鲁川 县畜牧中心副主任 成 员:王 宽 县畜牧中心办公室主任 李 亮 县畜牧中心财务科科长 郭瑞龙 县畜牧中心产业发展指导所所长 曹 武 县畜牧中心动物卫生检疫所所长 白 玫 县畜牧中心畜牧技术推广所所长 沈德阳 县畜牧中心畜禽屠宰产业发展所所长 郭瑞臣 费城畜牧兽医站站长 王振全 朱田畜牧兽医站站长 王广志 梁邱畜牧兽医站站长 盛修建 石井畜牧兽医站站长 孙传星 新庄畜牧兽医站站长 贾瑞博 马庄畜牧兽医站站长 朱秀海 探沂畜牧兽医站站长 王启华 胡阳畜牧兽医站站长 晁洪波 薛庄畜牧兽医站站长 王发誓 东蒙畜牧兽医站站长 李 鹏 大田庄畜牧兽医站主持工作 王洪启 上冶畜牧兽医站站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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