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文件通知 > 正文
文件通知
费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2025-04-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slj/2025-000001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4-15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水利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为进一步加强山区河道管理,根据《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山区河道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要求,现对我县11条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河长责任人、防汛抗洪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责任人、主管部门责任人、巡查管护责任人)名单予以公布。

附件:费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

 
   
附件【附件:费县山区河道“四个责任人”名单.pdf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