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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5-07-0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gtj/2025-000004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7-03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资规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自然资源管理中心工作,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为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法治思维,加强法治学习。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组织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干部职工通过党组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和专题学习会等,观看“灯塔一山东干部网络学院”关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讲课,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二是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制定《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度法治培训计划》,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参加各类法治培训,重点学习《土地管理法》《行政复议法》《矿产资源法》,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二)完善制度体系,规范行政决策。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明确重大行政决策的范围、程序和责任,规范决策行为。对重大事项依法依规开展科学决策,严格执行决策会议制度,对一些重要决策、重要议题严格实行讨论制,广泛征求听取意见。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将律师顾问纳入我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小组成员,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提供法制支撑。2024年,县资规局具体重大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了法定程序,决策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三)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结果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核范围、标准和程序,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24年,共立案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案件357起,结案444起,罚款1880.99万元,有力维护了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四)加强行政监督,化解矛盾纠纷。一是自觉接受监督。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4年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21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办复率和满意率均达到100%;自觉接受司法家督,积极推行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尊重并及时执行法院生效裁判;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等平台,及时公开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回应社会关切。二是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健全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机制,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办理质量。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积极化解行政争议。2024年,我局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6件,已完结5件;发生行政诉讼案件13件,已审结13件件。对败诉案件,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整改落实,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三是积极化解矛盾纠纷。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全面开展通过法定途径分类处理信访投诉请求工作,推动信访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切实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严格落实领导接访制度,积极参加县里的信访接待日活动,并制定局信访接待规定,每天由局领导轮流在局信访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全力做好特定时期、重要会议或敏感时期的信访工作,确保矛盾隐患可防可控。

(五)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的作用,及时公开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2024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答复率达到100%。

(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宣传工作效果良好。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将落实“谁执法谁普法”作为年度法制工作的重要内容。二是开展宣传教育。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主题日,同时结合“法律六进”等活动,广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拓宽法治教育宣传面,有效提高了全县群众依法依规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2024年度,我局共开展普法宣传10余次,发放宣传材料1万余份。三是开展“法润自然”政策宣讲活动。在市局指导帮助下,我局组织相关人员到乡镇开展农村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土地执法等方面的政策宣讲,让基层进一步了解自然资源和规划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基层民众法治意识,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明确责任分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严格依法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在决策过程中,注重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三)推动法治工作落实。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积极支持法治机构和法治人员开展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但在宣传内容和方式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对不同群体的针对性不够强,宣传效果还不够理想。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度不高,依法用地、依法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还比较淡薄。

(二)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充分、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

(三)行政争议化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行政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还存在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化解方式不够灵活等问题。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是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宣传方案,开展精准普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强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守法用法。

二是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公正、规范、文明。

三是着力强化行政争议化解。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提高行政争议化解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行政争议案件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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