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履职依据 机构职能- 财政信息
- 旅游
-
行政执法公示
-
养老服务
-
优化营商环境
-
社会救助
-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
-
教育专题
-
医疗卫生
-
社会保险
-
稳岗就业
-
食品药品监管
- 脱贫攻坚
-
环境保护
- 公共资源配置
- 国资国企
- 防范化解金融风险
- 社会信用体系
- 优化服务
-
应急管理
- 涉农补贴
- 乡村振兴
-
公共文化体育
- 审计公开
- 市场监管
-
政府公报
- 2026年第一期
- 2025年第四期
- 2025年第三期
- 2025年第二期
- 2025年第一期
- 2024年第四期
- 2024年第三期
- 2024年第二期
- 2024年第一期
- 2023年第四期
- 2023年第三期
- 2023年第二期
- 2023年第一期
- 2022年第四期
- 2022年第三期
- 2022年第二期
- 2022年第一期
- 2021年第四期
- 2021年第三期
- 2021年第二期
- 2021年第一期
- 2020年第一期
- 2020年第二期
- 2020年第三期
- 2020年第四期
- 2019年第一期
- 2019年第二期
- 2019年第三期
- 2019年第四期
- 2018年第四期
- 2018年第三期
- 2018年第二期
- 2018年第一期
- 2017年第四期
- 2017年第三期
- 2017年第二期
- 2017年第一期
- 2016年政府公报
-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
工作机构
-
组织领导
-
业务培训
-
工作推进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 2025年费县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通知 | ||||||||||||||||||||||||
| 2025-08-08 作者: 点击数: | ||||||||||||||||||||||||
|
||||||||||||||||||||||||
|
根据《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租赁型人才公寓建设管理政策的通知》(临政办字〔2024〕26号)、《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分配暂行办法》(临建发〔2024〕3号)、《2025年临沂市租赁型人才公寓申请报名公告》和《2025年临沂市市级租赁型人才公寓选房通知》等相关规定,费县人才公寓定于8月13日选房。现将费县人才公寓选房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房地点 费县费城街道正源路与文砚路交汇处东北侧费县乡村振兴培训中心综合楼2楼205会议室。 二、选房人员 申请本批次费县人才公寓符合选房资格且在规定时间到达选房现场的人员。本次符合费县人才公寓选房资格的人员共有120人,其中,高层次人才(首席技师、特级技师)1人、博士研究生1人、硕士研究生24人、本科生(高级技师)94人。本批次费县人才公寓分配房源数量70套(可供70人租住)。选房人可根据本批次费县人才公寓分配数量及摇号结果(见附件),自愿到选房地点参加选房。 三、时间安排 2025年8月13日(周三)上午9:00开始选房,选完为止。 四、选房规则 1.按照高层次人才(首席技师、特级技师)、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本科生(高级技师)依次选房,选完为止。同一人才层次,按照摇号排序选房。 2.选房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到选房地点集合,参加选房。选房人员未按时到场选房的,工作人员有权安排该序号后的人员选房,该选房人员安排在本人才类别最后选房;错过本人才类别选房的,安排在下一个人才类别最后选房;仍错过选房的,安排在本科人才类别的最后选房。 3.选房人须持本人身份证件参加选房。因故不能参加选房的人员可以委托他人代为选房,选房时,被委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人才公寓选房为实名制,选房人不得互相调换选房顺序;选房确认后,选房人信息即与所选房源信息匹配,不能更改及调换房源。 5.选房人放弃选房的,选房成功后未签字确认的,选房结果公示期满后7日内未与运营管理单位签订人才公寓租赁服务合同、缴纳相关费用、办理入住手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本批次人才公寓选房权,可以继续申请租赁其他批次的人才公寓。办理入住手续后,提前退租的,自退租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租赁人才公寓。 五、看房安排 8月12日(9:00-11:00,14:30-17:00),费县乡村振兴培训中心人才公寓(费城街道正源路与文砚路交汇处东北侧)开放,选房人可实地参观。 看房咨询电话:17662885866 费县住房保障中心咨询电话:5798115(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附件:《费县2025年租赁型人才公寓摇号结果》 费县住房保障中心 2025年8月7日 |
||||||||||||||||||||||||
|
附件【附件:费县2025年租赁型人才公寓摇号结果.xlsx】 |
||||||||||||||||||||||||
|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