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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度费县“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活动 | ||||||||||||||||||||||||
| 2025-04-04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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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领域突出问题,提升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助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法治社会新格局,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征集2025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 一、项目征集范围及要求 (一)征集范围: 法治建设各相关单位围绕全县法治建设全链条,聚焦社会关注和人民群众关心的法治热点难点问题,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社会公平正义密切相关的领域。 1.法治服务民生: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便民举措。 2.法治优化环境:政务服务便利化、信用体系建设,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柔性执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 3.法治保障权益:加强妇女儿童、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权益保护,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基层综合执法改革等。 4.法治宣传教育:创新普法形式,提升群众法治意识,推动法治文化融入生活,乡村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 5.其他法治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法治堵点、难点问题及改进建议。 (二)项目要求 项目要紧密结合工作实际,任务目标明确,措施路径具体,示范性强、实践效果好、得到人民群众肯定和广泛关注。 1.突出群众性:聚焦群众普遍关注、与民生福祉密切相关的“小切口”问题。 2.注重普惠性:惠及面广,受益群体明确,避免个案化、短期化。 3.确保可行性:任务目标清晰,措施具体,2025年内可完成并见效。 4.强化法治性:符合法治建设要求,体现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 二、参与方式 法治建设各相关单位将法治为民办实事的项目名称及相关材料通过协同办公系统发送至“费县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科”。 联系电话:0539—5220273。 三、时间安排 征集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5月1日。 评审阶段:2025年5月组织专家评审并公示入选项目。 实施阶段:2025年6月—12月对纳入年度法治为民办实事清单的项目全程跟踪推进。 四、结果运用 征集工作由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牵头负责,对征集到的项目进行梳理汇总,通过专家评审等环节,择优纳入县级重点项目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入选项目将作为本年度法治建设重点任务,明确责任单位及完成时限。 县委依法治县办公室将适时举办法治为民办实事成果展示系列活动,通过报纸专栏刊发、公众号专题推广、优秀项目专项评选、典型案例集中推介等形式全面展示法治为民办实事成果成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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