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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5年费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公告
2025-08-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nyj/2025-000007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8-15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农业农村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

为做好2025年费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拟利用2025年下达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201万元,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实施面积不低于3.574万亩,扶持一批规模化、专业化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为小农户和规模经营户开展低成本、便利化、全方位服务,实现专项服务标准化、综合服务全程化。现按照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原则,通过专家评审选定服务主体,完成费县2025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内容如下:

一、服务组织要求

承担从事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服务主体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必须有农业社会化服务的能力和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产前产中托管服务面积超过500亩以上,且服务小农户面积的比例不低于60%;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以及农业技术力量,每个环节的机械配有信息统计系统;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4.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5.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6.近两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问题及无市场不良行为记录。

二、主要内容

(一)主导产业。确定实施2025年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的主导产业为小麦。

(二)实施环节。项目重点支持小麦旋耕(2次)、播种托管服务环节。

(三)补助对象。小农户为种植面积37亩及以下种植户,小农户接受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

(四)补助标准。各环节托管的财政补助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小农户最高按服务价格的30%补助,规模经营户最高按服务价格的25%补助)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总量不超过100元;为防止政策垒大户,单个服务主体每年单季作物享受项目资金补助总额不超过45万元。补助资金将根据服务主体完成轨迹面积、服务合同等进行认定,多完成或未完成任务资金的将不再变更实施方案,资金将根据服务主体完成的面积统筹再分配,资金201万元补完为止。

(五)补助方式。项目采用“先服务后补助”方式,服务主体为小农户提供服务时,向小农户收取服务费时按少收45元/亩执行,向规模经营户收取服务费时按少收30元/亩执行。为提高服务主体积极性,补助资金总额中,服务小农户的服务主体给予20% 补助(服务规模经营户不予补助)

三、报名方式

凡符合以上条件的服务组织均可报名,报名时携带相关材料(详见附件),报名地点:费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社会化服务指导站,材料一式三份,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9月6日,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刘贞海

联系方式:0539-5027218


附件:1.费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托管项目实施方案

2.申报材料



费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15日


 
   
附件【费县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公示.pdf
附件【申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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