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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 费县矿业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2025-1) | ||||||||||||||||||||||||
| 2025-11-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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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财政部、自然资源部、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的通知(鲁财综〔2023〕19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山东辉泰矿业有限公司费县新庄镇轴沟西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鲁度量衡矿评字〔2025〕第039号)、采矿权出让收益评估报告进行公示,欢迎社会公众予以监督。 该报告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自2025年11月28日起至2025年12月11日止。公示期内社会公众对公示的评估报告有异议的,可以按要求填写《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并寄(送)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接收意见表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 通讯地址: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东路101号) 邮政编码:273400 联系电话:0539-5050287 附件: 1、《山东辉泰矿业有限公司费县新庄镇轴沟西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正文、附表、主要参数表、承诺书).zip 2、《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X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11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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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山东辉泰矿业有限公司费县新庄镇轴沟西南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石灰岩矿采矿权(新增资源量)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资料.zip】 附件【评估报告公示公众意见表.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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