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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临沂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行资格券申领办法的公告 | ||||||||||||||||||||||||
| 2026-04-0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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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有序落实2026年临沂市汽车以旧换新补贴政策,依据《2026年临沂市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实施细则》《2026年临沂市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相关规定,自2026年4月1日起,我市汽车报废更新、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实行“先申领资格券、再申报补贴”的办法,原有政策其他要求保持不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政策衔接安排 (一)2026年3月31日(含当日)前,在临沂市内开具新乘用车《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个人消费者,无需申领资格券,可按原规定直接申报补贴。 (二)2026年4月1日起购买新乘用车的个人消费者,申请汽车报废更新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前,须先行申领对应类型补贴资格券;未领取资格券的,补贴申请将不予受理。 二、资格券申领渠道 个人消费者完成“云闪付”APP注册及实名认证后,进入“鲁换新”活动专区,选择“2026年汽车以旧换新专区”,按需求点击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券或汽车置换更新补贴券申领入口,根据提示上传符合《细则》要求的旧乘用车相关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可领取相应资格券。 三、资格券发放规则 (一)资格券发放遵循“总量控制、先到先得、均衡有序”原则,首次发放时间为4月2日,之后于每月1日、15日上午10时分两轮发放,每轮额度发完即止。 (二)排序以消费者成功提交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时间为准;材料不符合要求被退回的,可重新补正提交,按最新一次提交完整材料的时间排序。 (三)同一消费者本年度内仅限申领一次汽车报废更新或汽车置换更新资格券,且资格券申领人与补贴申请人必须为同一人。 四、补贴申报要求 消费者领取资格券后,按《细则》规定时限及渠道提交补贴申请,并将资格券图片按要求上传至补充资料栏;资格券补贴类型需与实际申报补贴类型保持一致,否则申请将作退回处理。 除本公告明确的资格券申领相关要求外,补贴范围、标准、申报材料、审核兑付及监督管理等其他事项,仍严格按照《细则》执行。 特此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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