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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 2026-04-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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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扣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核心职能,将法治思维贯穿工作全过程,以法治赋能资源保护、规划引领、服务保障。现将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筑牢法治建设根基 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全年主持召开39次党组会,围绕“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等开展“第一议题”学习,专题研究法治建设、规范性文件清理、重大行政决策等议题。制定年度法治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将法治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分管领导、各业务科室,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坚持学法用法,提升干部法治素养 一是领导干部带头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新修订的法律法规(如《矿产资源法》等)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全年组织中心组集体学法2次。二是全员培训强素质。建立常态化学习培训机制,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重点加强了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共开展执法人员业务培训6次,以案示警大会1次,廉政警示教育活动4次,参训率达100%,有效提升了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办案能力。 (三)健全决策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 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在涉及重要事项审批、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决策前,均要求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确保决策内容合法合规。二是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邀请律师共同参与自然资源日常业务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同审查、行政复议诉讼中的咨询论证和审核把关作用。2025年,我局具体重大决策事项均严格履行了法定程序,决策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四)严格规范执法,提升执法水平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通过政府网站及时公示行政执法主体、依据、权限、程序、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摄像机等设备,对执法过程进行全程音像记录,实现执法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审核范围、标准和程序,确保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二是严厉打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始终保持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各类违法行为。2025年,共立案查处自然资源领域行政案件723起,有力维护了自然资源管理秩序。 (五)强化权利救济,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一是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出庭又出声”。2025年,我局共收到并办理行政诉讼案件10件,行政复议案件12件。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二是源头治理信访,带头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认真听取群众诉求,依法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自然资源领域的突出问题,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六)推进政务公开,增强工作透明度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平台的作用,及时公开自然资源管理政策法规、规划计划、行政审批、行政执法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规范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效率和质量。依法依规答复申请人,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2025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0件,答复率达到100%。 (七)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普法宣传工作效果良好 一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我局《“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实行执法普法、法治创建、依法行政的同安排、同部署、同考核。二是开展宣传教育。利用“4.22地球日”、“6.25土地日”等主题日,结合“法律六进”等活动,广泛宣传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拓宽法治教育宣传面,有效提高了全县群众依法依规利用自然资源和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了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要点,与自然资源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及时研究解决耕地保护、违法查处、不动产登记等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二)严格依法决策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对涉及自然资源管理的重大事项,坚持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并充分听取法律顾问和专家学者的意见建议。决策过程注重合法性审查,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三)推动法治工作落实 定期听取法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法治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对法治工作的督促检查,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有序推进。积极支持法治机构和法治人员开展工作,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虽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但在宣传内容和方式上还存在一些不足,对不同群体的针对性不够强,宣传效果还不够理想。部分群众对自然资源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理解度不高,依法用地、依法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还比较淡薄。 二是行政执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在执法过程中存在程序不规范、证据收集不充分、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 三是行政争议化解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群众法治意识的提高,行政争议案件呈上升趋势。在行政争议化解过程中,还存在沟通协调不够顺畅、化解方式不够灵活等问题。 四、下一年度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方法,增强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宣传方案,开展精准普法。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广泛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提高群众的知晓度和参与度。加强以案释法工作,通过典型案例宣传,引导群众自觉守法用法。 (二)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定期组织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确保执法公正、规范、文明。 (三)着力强化行政争议化解 完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与复议机关、人民法院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注重运用调解、和解等方式解决争议,提高行政争议化解的效率和质量。加强对行政争议案件的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加以改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争议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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