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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工伤决定书公告送达
2026-04-1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rsj/2026-00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4-10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人社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费县伟润板材厂:

本局受理你单位职工乔冠军工伤认定申请一案,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之规定,于2026年4月2日认定“乔冠军于2024年9月29日9时许在你单位操作叉车转移板材时,因地面不平叉车失重车尾翘起后突然落下将其腰部颠伤。”为工伤。经邮寄、现场送达未果,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鲁371325认定工伤(2026)51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

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费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向费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复议或不诉讼,本认定工伤决定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费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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