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 ||||||||||||||||||||||||
| 2024-03-0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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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以来,费县市场监管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市场监管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要求,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做好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并结合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效能。现将一年来的法治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准确定位,全面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直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为全局各项工作的总抓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各业务机构具体抓。为明确市场监管系统法治政府建设目标,我局于年初研究制定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从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工作要求等方面对全局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并将法治政府建设列为我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 (二)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组员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担当。不断强化局党组及领导班子在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主角定位,始终将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到行动上,带头学法、坚决守法、严格执法。 (三)强化法治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全局人员法治素养 2023年,共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法治学习活动4次,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及《宪法》《民法典》进行了深入细致地学习;同时,组织全员春季集中培训活动和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培训活动,对涉企执法检查的相关文件进行了全面传达和学习,并就《执法案卷常见问题解析》《处理投诉举报案件程序、期限、救济权及文书处理》《行政复议法》《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等执法办案业务知识进行了详细讲解。同时,组织46人参加了执法资格申领和年审培训考试,除两名长期病休人员外全部一次性通过。另外,注重加强对一线执法办案人员的政策指引和案例指导。从本局办理的案件中总结提炼指导案例5件,搜集外部指导案例8件,并累计拟定60余个规范统一的案件文书模板,通过内网发送到每一名执法办案人员进行学习借鉴使用,有效提升了全局的执法办案水平。 另外,我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于11月20日制定发布了《固定学习日制度》,固定每周五下午为固定集中学习时间,每次学习时长不低于2小时。同时,结合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我局决定实施执法业务学习抽考制度,每日抽取10名执法人员开展模拟考试,考试成绩全局通报,不及格的继续参加下次模考纸质及格。对于县抽不及格的计入年度考核写实;对于因市抽影响全县考核成绩的按照县政府要求由县纪委监委追究相应责任。抽考活动开展后,迅速在全局掀起了学法热潮。 (四)认真落实普法责任清单,扎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 按照“八五”普法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年度普法计划和责任清单,以《宪法》《民法典》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在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国家宪法日暨宪法宣传周、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安全生产月等节点,通过各种方式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2次,发放张贴传单5000余份、制作条幅40余条、发布文章12篇、录制发布宪法朗诵音频15条、播放短视频200余条次、发送公益短信20余万条次。 (五)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履行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性规定,并请法律顾问和本局公职律师帮助进行合法性的把关,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各项工作要求,促进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规范化。2023年,我局就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市场监管职能制定出台相关文件20件,全部按照规定实施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其中,2023年度全县食品药品安全监督工作规划和全县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两个文件,按照规定在县委常委会议上进行了集体讨论。另外,对30余件较为重要的投诉举报和移送移交案件处理结果进行了法制审核。 (六)全面推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首先是对已在县政府官网公示公开的行政执法主体信息、权责清单、执法依据、执法程序、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等信息进行动态管理,做到及时更新;其次是督促执法办案单位按照要求对已作出的处罚决定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予以公示。二是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首先是要求全局执法人员充分利用现有执法记录装备,做到所有案件查办过程记录留痕;其次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各类执法文书样本,2023年共更新和新编文书样本9套;三是由档案室督促办案机构及时规范行政处罚案件卷宗归档,归档率已达90%以上。 三是落实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案件查办质量不断提高。截至年底,全局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58件,全部由法制机构审核,其中244件符合集体讨论条件的全部经过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定案。实现了审核率100%、集体讨论率100%的“双百”目标。 (七)落实行政处罚合理裁量制度和行政合规指导制度,推行柔性执法,切实执行不罚、轻罚清单 2023年,市局先后更新了全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制定了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清单和轻微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强制清单。全市柔性执法“四张清单”制度已完成构建,我局及时全面跟进落实,出台了县级不予处罚清单和从轻减轻处罚清单。同时,我局结合当前政府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要求,进一步制定并细化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力求在法律框架内实现行政处罚裁量的公平公正、标准统一、宽严相济、过罚相当,制定实施了食品、药械和化妆品的从轻减轻处罚自由裁量参照基准。2023年,我局共办理一般程序行政处罚案件358件,其中:不予处罚案件23件、减轻处罚案件189件、从轻处罚案件114件,不罚轻罚率达到91.06%,合计免除罚没款数额约1200万元。同时,我局积极落实行政合规指导制度,出台了相关落实文件,率先开出了全市第一张《市场主体行政合规指导书》,截至年底已向250余家市场主体发放了合规指导书。“四张清单”的落实让违法当事人切实感受到了执法的温度,能够充分认识并积极主动改正错误,对优化市场环境、促进全县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八)积极推行使用移动监管平台,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制度 按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要求,我局自2023年11月份以来积极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全面使用“山东通-移动监管”平台,做到“无计划不检查”“无备案不检查”,要求全局各执法监督检查机构在对企业实施执法检查前必须使用平台上报检查计划,并力争通过跨科室、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的方式,进一步减少对企业的执法检查干扰。截至年底,全局已上报执法检查计划120余条,实际开展检查80余次,其中跨科室、跨部门联合检查30余次。 (九)积极开展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工作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局在进一步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的同时,积极做好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和信用修复同步告知工作。自11月份,对依法需要对外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同时送达《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告知当事人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的依据、时间和方式。截至年底,全局行政处罚信息迟报漏报率已大幅度下降趋零,送达信用修复告知书50余件。 (十)自行开展并参与上级开展的案卷评查活动 通过案卷评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规范执法行为,提升办案水平,这是我局一直以来每年都要进行的固定动作。结合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2023年提前组织了案卷评查活动,对全局2022年10月1日—2023年7月31日查办的327个案卷进行了抽评,共抽取案卷70个,经过严格细致的审查评定,共评出优秀案卷50个、合格案卷20个,没有不合格案卷。同时,通过评查也发现了不少问题,全部70个案卷共查出问题538条,经全局通报后责成相关办案机构进行了整改。另外,积极参与省市局开展的案卷评查评比活动,共提供案卷20个予以参评,取得了较好成绩。 (十一)积极开展行政处罚案件听证及复议、应诉工作 2023年,全局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40件,已结39件,其中涉及投诉举报38件、行政处罚2件,复议结果维持12件、驳回24件、撤回7件、确认违法2件、撤销重做2件、责令履行2件;共办理行政诉讼3件,已结3件,其中涉及投诉举报2件、行政许可1件,原告自行撤诉1件、驳回原告起诉1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1件,无一败诉;358件案件中符合听证条件的54件,仅有1件当事人要求听证,我局依法组织召开。 (十二)充分借鉴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开展消费纠纷和知产纠纷调解工作 消费纠纷调解是县市场监管局开展人民调解工作的主要内容,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关的工作制度,全面深入开展消费纠纷调解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县市场监管局还于2021年联合县财政局、县司法局成立了费县知识产权人民调解委员会,并出台了相关文件,对一些可调性知识产权纠纷实施人民调解,广泛、及时、迅速解决矛盾纠纷。2022年9月,县市场监管局又同县法院签署共建协议,联合成立了知识产权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对已进入诉讼程序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件优先适用行政调解,起到化解矛盾纠纷、缓解诉讼压力的作用。2023年,全局共开展消费纠纷调解、知识产权纠纷调处等5000余次。 (十三)配合各级有关部门积极开展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活动 按照上级相关要求,我局出台了活动方案,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发《全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行动问题整改台账》和《个人自查事项报告表》,在全局各办事机构和工作人员中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实行边查边纠、每月上报、逐项清零。首先,是在全局层面对2019年新局组建以来查办的1400余个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全面清查;其次,是对全体一线执法人员和服务岗位人员日常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全面清查。全局个人层面累计查摆问题766条,制定整改措施2298条,并在全局层面将问题归纳为15条,整改措施48条。通过整改,全局行政执法状况明显改观。 二、存在的问题 2023年,本人在法制建设履职方面虽然已经做了大量工作,但是仍然还存在诸多不足和差距,如:法治建设的“总抓手”意识还不够高,法治学习还不够深入扎实,尤其是面临纷繁复杂的各项事务时就会不自觉地放松要求,对全局法治建设工作要求还不够高不够严,导致全局法治建设工作有待提升。相关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法治宣传阵地建设比较薄弱,社会普法效果还有待提升。 (二)系统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提升。 (三)“互联网+监管”硬件设施投入力度仍需加强,主要表现为案件管理平台软件落后、执法记录设备陈旧老化,导致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不能完全到位。 (四)个别办案机构执法程序不够严谨,仍存在先办事后审批现象,如先调查取证后补立案审批、先实施查封扣押后补审批,破坏了执法程序的公平正义。 (五)不同办案机构在自由裁量适用上有时存在个案差异,可能会出现相同类型的案件处罚不尽相同的情况,容易导致出现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的嫌疑。 (六)个别执法人员不注意言行举止,对待企业态度生硬、工作方法简单,不注重指导督促企业进行整改,或者不给企业留出合理的整改时间等。 (七)个别案件的事后公示和监管不够及时到位,如有的办案机构以事务繁忙为由不在法定期限内向社会公示行政处罚信息,案件完结后不及时对案件当事人进行回访和指导,或者回访和指导流于形式。 (八)上级安排的专项执法检查过多,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底线执法项目较多,个别时候会出现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的问题。 (九)投诉举报的职业化现象日趋严重,不但对市场经营主体的正常经营造成了困扰,也造成了行政资源的极大浪费。 (十)相关部门在个别领域执法推诿导致我局被动越权执法。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市场监管部门和其他职能部门的业务交涉上,尤其在12345市民热线中涉及消费纠纷投诉和无证无照经营举报处理上最为突出。 三、下一步打算 针对以上问题与不足,我局还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积极整改,真正把法治建设提升到全局各项工作“总抓手”的高度上来,具体如下: (一)进一步拓宽学法普法的领域和形式,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促进学法提高成效,多用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社会普法宣传。 (二)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思想认识,重点是提高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优化营商环境重大意义的认识,扎实学习,认真领会,切实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执法护企的新时代执法理念。 (三)进一步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执法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一是继续深化新版《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学习贯彻落实,二是继续加强《食品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业务法律法规的学习执行,坚决杜绝程序违法、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法不当、过罚失当等问题案件出现。 (四)进一步加大执法装备投入力度,争取尽快更新一批执法记录仪器设备,促进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到实处。 (五)进一步细化优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争取上下一致左右看齐,尽量实现全局一盘棋,努力减小处罚裁量差异。 (六)进一步推行使用移动监管和执法办案平台,力争实现如期检查无事不扰和执法办案全流程网上办理; (七)进一步提升行政处罚信息按时公示意识,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现象; (八)开展案件回访工作,针对较大数额罚没款的案件进行走访,了解执法过程中能够是否存在不严格、不公正、不文明、不规范、不廉洁等问题。 (九)按照市局统一部署,同司法、公安、市民热线等部门加强沟通,共同落实打击恶意投诉举报工作,遏制“职业投诉举报人”的牟利性投诉举报行为,进一步优化我县营商环境。 (十)加大对消费维权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的法律政策宣传和解释力度,明晰“谁主管谁负责”的行业主管部门管理职责,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和支持,尽量杜绝因业务职责理解偏差造成的被动越权执法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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