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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工作推进
关于费县出租车运价标准调整方案及论证会参加人员的公告
2024-06-18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fgj/2024-0000035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6-18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发改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定价目录》等有关规定,费县发展和改革局决定召开出租车运价标准调整论证会。现将论证会举行时间、地点,论证方案要点、论证会参加人员名单公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

2024年7月3日上午9:00

二、听证会地点

费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四楼会议室

三、运价标准调整方案要点

(一)方案

1.基本租费。由5元/3公里调整为5元/2公里。

2公里以后运价实行分档递增,2-5公里(含5公里)内运价执行1.50元/公里;5-30公里(含30公里)内运价执行2.25元/公里;30公里后运价执行3.00元/公里。

2公里以上每200米计费(跳表)一次,不足200米按200米计。

2.夜间收费标准调整。在22:00(含22:00)至次日5:00以内(不含5:00)租用时:起步价不变,2公里以上加收20%的加班费,即2-5公里(包含5公里)运价执行1.80元/公里;5-30公里(包含30公里)运价执行2.70元/公里;30公里以上运价执行3.60元/公里。

3.等待费。出租汽车根据乘客要求停车等候或由于道路等客观条件限制,致使车辆行驶时速低于12公里时同时开始计时收费,前5分钟内免费,5分钟(含5分钟)后等候费每分钟加收0.30元租价,不足1分钟按1分钟计算。

4.尾数取舍原则。运费合计尾数按照0.3元以下舍去,0.3元(含0.3元)至0.7元(含0.7元)按0.5元,0.7元以上按1元的作价原则收取。

5.过桥过路费等收费政策。出租汽车在租用过程中,应乘客要求途中停车,所需支付的看车费由乘客负担。出租汽车通过收费渡口、桥梁、隧道、公路时所需支付的费用均由乘客负担。出租汽车一律不得收取行李、包裹费。

(二)方案二

1.基本租费。3公里内7.5元,3(含3公里)-8公里内1.6元/公里,8公里后(含8公里)2.4元/公里。3公里以上每500米计费(跳表)一次,不足500米按500米。

2.夜间收费标准。在22:00(含22:00)至次日5:00以内(不含5:00)租用时:起步价不变,3公里以上加收20%的加班费,即3-8公里(包含8公里)运价执行1.92元/公里;8公里以上运价执行2.88元/公里。

等待费、尾数取舍原则、过桥过路费等收费政策同方案一。

四、论证代表(共13名,排名不分先后)

(一)消费者代表5名

刘磊

费县费城街道和平社区自营

张金涛

费县费城街道烟墩社区红河村村民

英乐乐

费县探沂镇英家疃村村民

任凯

费县费城街道马兴庄银光大道卫生室负责人

王东

费县建设卡路中段医药公司家属院自营

(二)经营者代表2名

王立强

费县智通客运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

陈亮

费县百顺汽车出租有限公司出租车司机

(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1名

人大代表

程平

费县银杏社区党委书记

政协委员

杜元方

费县综合执法局执法大队中队长

(四)政府有关部门或社会组织人员4名

胡小平

县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周晓莹

县财政局经建科科长

郑佃龙

县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科科长

张俊伟

县交通运输局出租办主任

五、其他有关事项

费县发展和改革局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县发改工作特别是我县巡游出租汽车运价调整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欢迎社会各界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宝贵意见建议。

联系咨询电话:0539-5221807

电子邮箱:zhaoweidongly@ly.shandong.cn。

特此公告。


费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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