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要工作推进 > 正文
重要工作推进
费县购买商品住房消费财政补贴申请合格名单公示(第一批)
2024-09-30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fgj2/2024-0000057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4-09-30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住房保障中心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根据《费县购买商品住房消费财政补贴实施方案》要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申请购买商品住房消费财政补贴的人员资格进行了审核,本次审核合格的人员共有2086人。为便于社会监督,现对审核合格的申请人在费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如对以下人员的申请条件有异议,请于2024年10月7日前向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举报电话:0539-5798607。

附件:新购商品住宅补贴申请合格名单(第一批)


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

 
   
附件【新购商品住宅补贴申请合格名单(第一批).xls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