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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全市环卫领域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 ||||||||||||||||||||||||
| 2025-03-18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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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反馈问题整改要求,对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中反馈的我县环卫领域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摸底,梳理汇总后立即研究部署落实整改销号工作,各督察问题全部整改到位。现将有关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反馈我县环卫领域存在的问题: (一)未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二)费县南外环路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南(颜真卿公园对过)存在1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点位。 二、整改措施 一是立足我县实际,聘请山东省城建设计院编制完成《费县建筑垃圾污染防治专项规划(2024-2035年)》,全面加强费县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提高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二是对费县南外环路与和平路交叉口东南(颜真卿公园对过)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点位进行彻底清理,并设置围挡。同时,加大对易倾倒点的巡查频次,累计查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行为4起,并对当事人进行了立案处罚。 下一步,我局将持续巩固整改成效,加强日常监管,定期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反弹,同时,加快推进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城市环境整体水平。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费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反馈。 联系电话:0539-50116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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