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财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 2026-03-27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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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费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和财政中心工作,牢牢把握加快法治财政建设这条主线,规范执法行为、注重行政监督、加强财政队伍建设,法治财政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政治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思想根基,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财政建设全过程,县财政局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法规纳入学习计划,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系统学习《宪法》、《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有效推动财政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促进财政干部法治意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能力的全面提升。 (二)依法全面履行财政职能。一是完善财政制度,规范财政权力运行,强化基础工作。严格落实《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全流程,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建立“先算成本绩效、再定预算金额”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强化机制保障,印发《费县财政局2025年普法工作计划》及《费县财政局普法责任清单》,健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清理程序,确保文件合法合规。按时足额保障全县法治建设经费;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审查文件合同2次,提供法律意见书1次,协助起草、审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答辩状3次,提供其他法律服务6次。二是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梳理公开权责清单,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每月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费县执行的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三是积极开展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应诉工作。今年县财政局共有行政诉讼案件1件,行政复议案件2件。在局领导、相关科室和法律顾问等各方努力下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其中行政诉讼案件驳回起诉的1件;行政复议案件撤销复议申请的1件,驳回复议申请的1件。四是不折不扣落实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积极用好财政政策“工具箱”,坚持以政策惠企,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2025年全县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费12.77亿元,有效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三)深入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一是按照要求形成县财政局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规范行政执法检查程序。二是推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应用,落实“所有涉企检查通过平台、平台之外无检查”的要求。三是按照专项整治工作要求开展行政执法领域专项整治集中活动,完成各项学习内容,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执法人员画像等活动。四是开展企业分级分类监管。今年以来,组织相关科室探索开展分级分类监管,按照“风险+信用”标准划分监管等级,督促配合相关科室按照时间节点完成对四上企业、代理记账机构风险等级划分,并按照分级分类结果对企业实施差异化监管。五是梳理完成费县财政局企业合法合规经营指导清单,并在县政府网站上公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要求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严格做到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进一步规范了县财政局执法程序,提升财政执法质量和效能。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费县财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与全面建设法治政府要求相比,还有一些需要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法治与业务融合不够深入,部分干部存在重业务轻法治的思想,在业务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法治宣传教育创新不足,宣传方式仍以传统模式为主,财政相关法治宣传缺少新思路、新举措、新方式,部分执法人员边执法边普法意识不强,普法吸引力有待加强,宣传效果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财政法治队伍力量较为薄弱,专业性法律人员配备不足,在处理复杂事务、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等方面的工作能力还需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执法经验不够丰富,一些政策执行存在不到位情况。 三、2025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分别于6月、7月、10月、12月份组织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节选)》《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坚持将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的学习纳入局领导班子年度学习计划,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组织集中学习了《保密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读本》、《新时代的中国国家安全》白皮书、《山东省传承弘扬沂蒙精神条例》等学习内容。 (三)安排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及时调整局机关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科学有效的责任链条。全年党组会议3次专题研究法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法治建设推进工作和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研究解决法治财政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部署行政诉讼案件、行政复议案件应诉工作,召开保密警示大会及保密宣传周活动。按照上级部署安排做好《会计信息化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和《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等征求意见工作,积极开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办法》调研工作。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 (四)依法履行财政职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权责清单,每月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费县执行的全国性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并实行动态管理;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按时足额保障全县法治建设经费。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全年审查文件合同2次,提供法律意见书1次,协助起草、审核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答辩状3次,提供其他法律服务6次。组织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规范财政执法行为,提升依法行政效能;组织执法人员学习培训2次。 (五)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本人以及家属、子女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的处理,严格遵纪守法,维护司法公平、公正。 (六)积极解决本部门法治建设中的突出问题。针对法治宣传形式单调、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以及行政执法人员数量不足,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等问题,党组研究提出了一系列解决措施: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开展“学党纪、守清廉、强作风、勇担当”演讲比赛,制定全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培训方案,组织会计人员学习《会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提升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专业素养及法律意识。在重要节点、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月活动期间安排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安排新考录公务员及时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学习、考试,缓解执法人员不足的局面。 四、承担的法治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按照省市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管,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一是抓好财会监督,组织对有关行政事业单位及重点领域企业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2025年县财政局持续推进财会监督与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的协同联动,开展乡镇财经纪律、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等专项行动,通过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二是开展2025年度代理记账行业“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检查工作,联合市场监管部门、税务部门对代理记账机构执证经营情况开展检查,对无证经营、虚假承诺、违规税务代理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重点检查,推动代理记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五、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费县财政局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担当厉行法治,深入推进财政法治建设,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防范风险的能力和水平,为做好财政各项工作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持续深化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财政法治工作的政治性。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支部学习计划,推动干部职工真正学懂弄通坐实。 二是将法治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重点围绕财政核心业务工作,优化完善财政预算安排、预算执行、内部控制、财政监管等领域制度体系,不断提升风险隐患管控能力,统筹推进规范执法工作,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及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是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发、管理“三统一”,把好审核关。加大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落细法治审核相关措施。 四是继续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充分利用中国普法网(智慧普法平台)、学习强国APP、灯塔—党建在线平台等优质普法资源,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在全体干部职工中进行宣传教育。落实领导干部定期学法制度,每年至少举办2次法治专题学习。组织实施好“九五”普法规划,推动落实普法责任清单、以案释法等制度。坚持法治教育与财政工作实践相结合,使干部职工知法、守法、护法,结合财政领域行政执法重点、难点问题,加大财税领域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及水平。 五是强化法治工作队伍建设。一是持续推进财政法治工作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建设,配强工作力量,使法治人员的配置与法治建设任务相适应,确保法治审核工作有机构承担、有专人负责。二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工作,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要求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扫码入企、执法亮证,规范行政执法入企检查工作。三是安排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学习、考试,依法取得行政执法资格,同时,做好局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合理调配,确保行政执法合法、规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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