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要工作推进 > 正文
重要工作推进
费县统计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6-04-03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tjj/2026-0001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4-03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统计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2025年,费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纵深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扎实推进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和省级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格程序开展统计执法检查,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现将我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及2026年工作安排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升依法统计能力。一是建立健全依法统计工作机制。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始终把统计法治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明确专人具体抓,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统。二是强化理论武装,筑牢思想根基。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新修改《统计法》《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关于建立健全防治统计造假刚性制度的实施方案》、统计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等内容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人员会议核心学习内容,全年开展专题学习8次。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将统计法律法规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乡镇(街区)、各有关部门学习议题,县委第153次常委会、县政府第63次、69次、71次常务会和各乡镇(街道)、县工信、发改、商务等有关部门先后多次学习新修改《统计法》《刚性制度》等,强化防治统计造假的政治自觉。

(二)深入开展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一是周密动员部署。9月中旬召开统计造假“回头看”动员部署会,传达学习市统计局《临沂市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费县统计局统计造假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标本兼治,主动作为、系统治理,严格方法步骤、时间节点分阶段推进落实,不断巩固深化统计造假专项整治成效。二是强化数据核查。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企业(项目),重点关注数据质量风险较高的企业,组织各专业科室,对全县1082家“四上”企业和240个投资项目全面开展数据质量核查,将企业联网直报平台数据与企业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入库单、销售明细等资料比对,仔细查看企业是否规范填报数据,现场反馈问题不足,指导据实整改,确保数出有据。三是坚持常治长效。建立健全统计违法行为举报制度,在县政府网站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邮箱,专人负责受理举报线索,畅通统计违纪违法信访举报渠道。从严执行市统计局《临沂市统计领域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办法(试行)》,对全县所有“四上”企业进行分级分类,按照不同信用等级确定的抽查比例、检查频次和方式开展差异化监管,进一步提升执法质效,优化营商环境。

(三)扎实开展省级统计督察和“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一是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把抓好省级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统计改革发展决策部署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推动县委、县政府制定《费县落实省级统计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费办字〔2025〕8号),认真落实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任务,针对督察反馈的问题,逐项分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以严肃的态度、务实的举措、严明的纪律,全面推进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细落实。二是全面清理违反统计法律法规文件和做法。分管县长先后2次召集县发改、科技、工信、住建、商务等有关部门召开统计督察座谈会,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安排清理纠正违规干预统计工作的行为。我局先后3次到县发改、科技、工信等部门和上冶、探沂等重点乡镇排查电脑、手机、会议记录等是否存在违反统计法精神文件和做法,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做到立查立改、即知即改。

(四)提升统计执法检查能力和质效。一是配齐配强执法力量。动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公务员积极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今年1名公务员顺利通过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目前全县有3名同志持有国家统计执法证,执法队伍进一步壮大。二是补齐执法能力短板。制定年度行政执法培训计划,线下培训《山东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鲁执法”涉企行政检查平台等,并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治教育网专题培训班、云宣讲等线上培训。选派1名执法人员参加省里为期2周的统计执法检查,通过“以查代训”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办案实践能力。 三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联合县人社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抽取28家“四上”企业开展执法检查,检查过程中及时反馈问题,严格程序对统计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

(五)持续推进普法宣传走深走实。做好对统计调查对象的普法宣传,通过开展业务专题培训、“升规纳统”业务培训、统计法进企业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统计法治知识宣传,引导调查对象学法知法守法;依托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送法上门,确保普法教育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持续推动“统计法进党校”常态化开展,局长郭颖坤在县委党校开办的青年干部培训班上作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知识讲座;组织县委办、县政府办、发改局、等有关部门收听收看全市《统计法》颁布纪念日宣传暨统计法治培训视频讲座;先后到第一书记挂职帮扶村大田庄乡西安太村、“双报到”联系社区费城街道凤凰诚小区、山东温和集团等地开展《宪法》《民法典》《统计法》等普法宣传,营造了浓厚法治氛围。

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存在不足

一是普法宣传质效有待提升。普法宣传形式较单一,以发放资料、现场讲解为主,运用微信、抖音等新媒体宣传不够,部分调查对象、基层群众对统计法律法规的知晓度不够,主动配合统计工作的意识不够强。二是基层基础仍较薄弱。部分乡镇、村居统计人员更换频繁,跟进业务指导培训不够。三是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统计执法力量不足,能力不强。目前,仅有3人考取国家统计执法证、3人持有行政执法证,统计执法力量明显不足。执法人员以开展统计业务为主,兼顾开展统计执法检查,抽出时间学习统计法律法规知识和执法检查业务的时间较少,执法素质能力不强。

三、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带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推动单位重点工作法治化情况。推动县委、县政府和乡镇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论述及统计法律法规、违法案例等。年内在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会上,先后1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意见》《办法》《规定》《监督意见》《刚性制度》等中央系列文件、新修改《统计法》、统计造假典型案例等,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对依法治统、提高统计数据质量等作出部署要求。

(二)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和有关党内法规情况。带头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领导干部干预统计工作记录报告制度》等,多次组织开展违纪违法案件警示教育。持续推进统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化,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规范统计执法程序,年内联合县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对28家“四上”企业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通过“鲁执法”APP实时录入检查过程和结果。

(三)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情况。局党组始终把法治建设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与统计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坚持重点工作亲自过问,跟进落实。针对省级统计督察“回头看”整改、统计造假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成立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全程跟踪督导整改,实现问题整改见底清零。

(四)履行《职责规定》明确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情况。坚决扛牢防惩数据造假责任,严格落实《临沂市统计数据质量管控体系》,持续深化“事前会商研判、事中监测预警、事后分析指导”数据全流程质量闭环控制机制,确保数据生产及上报环节管控到位。结合统计执法检查、数据质量核查等工作,送法上门;以中国统计开放日、“12.4”宪法宣传日、“12.8”《统计法》颁布周年纪念日活动契机,广泛深入宣传统计法律法规,努力营造全社会学法、懂法、守法氛围。

(五)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情况。认真学习贯彻《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山东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等,带头、教育引导其他班子成员严守办法规定。

四、2026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一)提高政治站位,筑牢思想防线。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准确理解统计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标本兼治、常态长效,坚决维护统计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二)抓实普法宣传,提升宣传实效。持续推进统计普法学习教育,推动建立常态化统计普法机制,依托县委党校、“国家宪法日”“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活动平台,广泛宣传宪法、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切实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计人员和统计调查对象的法治观念,提高全社会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的自觉性、主动性。

(三)夯实基层基础,增强队伍素质。聚焦“专业、精深、时尚”目标,加大县、乡统计机构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统计人员。根据人才队伍具体专业情况和人才缺口情况,科学合理设置基层遴选、择优选调条件,将专业对口、工作经历对口的人才引进来,解决统计力量与统计任务不相适应的矛盾,保持统计队伍相对稳定。实施统计干部“培优赋能”行动,依托“统计大讲堂”“业务比武”等载体,注重在急、难、险、重任务一线磨砺年轻干部,锤炼过硬本领,打造“政治硬、业务精、作风实”的统计铁军。

(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配强统计执法力量。鼓励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报名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行政执法考试,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统计局、县司法局组织的专题培训、考试等,提高考试通过率,不断加强统计力量。强化统计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继续派员参加全省执法检查,持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规范化水平。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