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要工作推进 > 正文
重要工作推进
费县民政局 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026-04-01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mzj2/2026-00056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4-01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民政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2025年,费县民政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扣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持以法治思维统领全局,将依法行政贯穿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监管、社会事务等民政业务全过程。深入实施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坚定不移推动全县民政事业在法治轨道上高质量发展。现将费县民政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坚持政治引领,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局党组坚持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责任,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体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党规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等各项法律法规。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将全面依法治国要求转化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具体实践,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引领民政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升干部队伍素养。科学制定年度学法计划,持续深化全系统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干部队伍法治素养教育,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内容,进一步巩固和提升法治理论水平。组织各科室、下属单位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各自职能开展社会救助、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领域、殡葬行业等各类业务培训。依托“费心为民‘三心三进’”驻村日等工作机制,深入基层开展政策培训与现场研判4次,增强基层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进一步提升为民服务水平。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健全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强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始终坚持把民政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与民政事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分工抓、业务科室(单位)协同抓、全局共同参与的民政法治工作格局。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动态更新调整证件信息,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执法上岗培训和考试。

二是严格规范依法决策程序。全面推进信息公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履行公开职责,稳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强化依法决策意识,严格落实公众参与、风险评估、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决策制度规定,提高行政决策过程透明度,提升决策质量。聘请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参与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起草、合同审核等工作,从源头上加强法律审核、论证,提升民政领域法治工作水平。

三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持续开展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工作,积极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任务落实,进一步理顺民政领域政务服务职责分工和工作要求,对有关办事指南、审批时限等进行自查梳理更新。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推进“结婚落户一件事”联办服务,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持续推行简政放权,按照“流程最优、环节最少、时间最短、服务最佳”的要求,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简化审批程序,极大地提高了审批效率。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严格行政执法制度落实。全面贯彻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执法工作开展公开透明、合法合规。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治理,完成36家自查自纠及联合抽查,未发现违规收费问题。结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及社会组织年检年报等方式,集中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

二是深化重点领域执法监管。依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机制,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大队围绕养老机构食品安全、燃气安全等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开展养老机构第三方消防评估与多部门联合检查,整改隐患200项,做好安全宣教,确保民政机构安全平稳运行。扎实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集中解决殡葬领域公墓非法占地、个别乡镇土葬以及公墓使用率低等问题,持续开展减项降费,相继取消3个、降低5个收费项目,单价减降费总额4760元,累计减轻群众负担30万元,建立殡仪服务回访制度,群众殡葬满意率取得明显提升。持续开展社会救助不到位专项整治,深化社会救助领域腐败与作风问题综合治理。

三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管。完成237家社会组织2024年度年报工作,公示率达90%以上。规范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指导30余家社会组织完成换届换证,新成立4家、注销3家。打造县级社会组织创新发展基地,入驻社会组织14家。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引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四)依法全面履行民政职能,筑牢民生法治保障防线

一是社会救助精准规范,依法保障困难群众权益。严格执行社会救助相关法律法规,2025年发放各类社会救助资金约2.1亿元,保障困难群众3万余人,其中保障低保对象13447人、特困人员3369人,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全面推行民政救助金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资金发放更加及时有序。充分发挥乡镇临时救助备用金作用,下拨135万元,全年临时救助760人次,发放资金188.81万元。有序开展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目前认定17户、37人。落实主动发现机制,动态监测家庭经济状况变化数据9101条。推动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与防止返贫政策有效衔接,摸排脱贫享受政策人口12351人,纳入民政救助4311人;排查易返贫致贫户958人,纳入救助424人。持续开展低保复核,年内入户复核900余户,确保救助对象认定精准、资金发放合法合规。

二是养老服务提质增效,依法规范服务管理。以法治化标准引领养老服务提质升级。组织力量对1万余名特殊困难老年人开展定期探访。扎实推进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建成农村家庭养老床位458张,完成1084户上门评估并建立“一人一档”,全年完成适老化改造757户。开展养老机构第三方消防评估与多部门联合检查,整改隐患200项;组织安全培训与演练8次,以法治手段筑牢养老服务安全防线。夯实老龄工作,全面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持续落实百岁老人长寿补贴,稳步推进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注重典型引领,费城街道老年公寓1人获评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模范人物。

三是特殊群体保障有力,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稳步做好孤困儿童保障,新增孤困儿童102人,为17名孤儿发放助学金12.75万元。依托专业社工力量,实施“护佑成长”“沂蒙护童”等儿童关爱项目,开展入户走访780余次,发放儿童关爱暖心包300余份,组织开展关爱活动26场次,相关经验做法被《光明日报》刊发推广。精准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持续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累计为患者及家属110人提供规范服务385人次,确保补贴发放合法合规。

四是社会服务效能提升,依法优化公共服务。成功实施省级婚姻登记信息数据质量提升试点,争取省级奖补资金20万元,清洗并处理异常数据6.3万余条。开展“下乡办证情暖民心”巡回服务,为11078对夫妻补发结婚证、6200个家庭解决历史遗留难题。完成第七轮县级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界桩巡检、维修与智能化改造。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完成地名标志设置172条。加强地名文化保护与宣传,东蒙镇经验在全省会议展示,相关总结在《中国社会报》刊发。

(五)强化法治宣传力度,深化普法宣传教育

一是强化“法治+业务”融合宣传。将普法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宣传、同培训,开展具有针对性的专项普法宣传。在婚姻登记服务中心常设政策法规宣传展板区域,有效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知识。充分利用“2·14”“5·20”等结婚登记高峰日和清明等重要节点,广泛宣传民政法律法规。以“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在社会救助“流动课堂”、社会救助政策宣传月等活动中,通过宣传展板、宣传折页、便民手册等线下载体进行民政领域法律法规宣传,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二是深化普法宣传常态化。坚持“线上+线下”的多元化普法方式。运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普法清单、法律知识、政策解读等内容,为服务对象提供实用的解答和指引。利用“双报到”、政府开放日等活动,深入村居一线开展普法宣传。充分发挥村(居)儿童主任、民政协理员作用,加强对老年人、孤困儿童等特殊群体的政策宣传引导,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

二、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部分干部职工法治素养和法治意识仍显不足。依法行政专业力量薄弱,部分干部职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深入,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是法治宣传内容丰富性和创新性仍需提升。法治宣传内容多集中在民政工作有关的法律范围内,宣传方式仍以传统载体为主,线上宣传力度和宣传形式的创新性还有待提升,未能充分体现法治的多元性和普法的灵活性。

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执法文书规范性、执法程序准确性等方面仍需进一步梳理和完善,部分执法环节的记录归档不够规范,法治实践的规范性和严肃性有待加强。

三、主要负责人2025年度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强化法治思维,加强组织领导

严格落实法治建设职责要求,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将法治建设与民政工作同部署、同实施、同督促。充分发挥党组法治建设领导核心作用,发挥好领导“头雁效应”,自觉加强理论武装,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带头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政领域法律法规,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二)强化法治建设,提升干部素养

坚持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同党纪学习教育相结合,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内法规、民政业务法律法规,有效提高全局党员干部政治站位和法治工作能力。高度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重点考察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的干部,建立精准科学选人用人机制,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把法治素养好、依法办事能力强作为干部考察的重要考量,为民政法治建设提供坚实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三)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监督

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各科室、事业单位负责人依法办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常态化接访、包案化解等信访机制。全力配合县纪委派驻组工作,主动接受审计监督。推进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扎实开展殡葬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养老机构“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完成36家行业协会商会自查自纠工作,开展联合抽查检查。

四、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筑牢法治思想根基

一是强化法治责任落实。继续将普法责任制落实情况作为法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制定法治宣传年度计划,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对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的年度目标任务。二是以上率下发挥带头作用。进一步发挥局党组的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作用,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普法依法治理决策部署,确保全局普法工作统筹推进。三是加强党员干部法治培训。组织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培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各项法律法规,切实提高依法办案能力水平,全面提升干部队伍法治素养。

(二)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做好各项重点工作

一是围绕民政职责强化依法行政。突出做好养老服务、行业监管、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等重点工作,坚持依法决策、精准施策,做好常态化行政执法工作,认真对待群众诉求,坚持依法实施社会组织监管,有序清理未依法开展年检的社会组织。二是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执法文书规范性方面,进一步理清执法处罚适用的法律依据;执法程序准确性方面,进一步规范案件执行程序,规范送达、签收、回证等执法程序,确保合法合规。三是持续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做好执法记录,在调查取证的过程中认真制作笔录,规范执法办案流程,确保执法公开透明。深化“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持续提升民政政务服务效能。

(三)坚持法治学习宣传,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质效

一是加强民政系统工作人员法治培训。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强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等法律法规的集中学习、交流研讨。加强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组织各科室、单位学习贯彻法律法规,并结合各自职能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二是强化法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工作人员参加执法上岗培训和考试,严格落实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的工作要求,并及时通过多个渠道向社会公开执法监督检查结果,主动接受监督,保证透明性和公开性。三是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聚焦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未成年人保护、社会组织管理、婚姻登记管理、殡葬等业务领域,结合重阳节、儿童节、清明冬至、宪法宣传周等重要节点,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民政领域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