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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县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 ||||||||||||||||||||||||
| 2026-03-30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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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费县农业农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县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中心任务,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法治建设,依法行政水平稳步提升,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化思想引领,筑牢法治建设根基。坚持将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个人自学等方式,深刻领会其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创新性在党组会开设“第一课堂”,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指示、中央及省市县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新发布的政策法律法规作为必学内容,重点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论“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战略》《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等文件,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全面确立运用法治方式保障粮食安全、保护耕地、促进产业发展、深化农村改革的意识,强化合法性审查,确保各项举措于法有据、程序规范。 (二)严格规范执法,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临沂市农业农村领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行政处罚公正合理。2025年共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培训2次、实战练兵1次,完成执法证件申领3人、年审13人。探索推行“说理式执法”和“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在执法过程中主动向当事人讲清事理、法理、情理,对首次轻微违法行为以教育提醒为主,有效提升执法温度和公信力。加强执法监督,每季度抽查执法案卷,开展“伴随式”执法督导检查2次,及时通报并整改问题。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综合运用线上线下方式畅通投诉通道。 (三)强化权力制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不得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相关制度,年内未发生干预农业农村领域案件依法处理的情况。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5年共办理建议提案32件,办复率100%。深化政务公开,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更新权责清单,主动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内部监督检查,深入开展涉企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常态化开展问题自查,发现并整改问题3个。 (四)创新普法宣传,增强法治惠民实效。精准把握不同群体法治需求,针对种植大户、合作社负责人、普通农户等开展差异化普法。大力推广新媒体普法,转发普法视频、答疑、漫画等,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重要农业节气等节点,开展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安全等专题宣传。推动在家庭农场、农业园区设立法治宣传点,结合业务调研、技术推广开展“田间地头式”普法20余次,有效打通普法“最后一公里”。 (五)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村和谐稳定。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化解涉农矛盾纠纷,牵头处理土地承包、宅基地审批等方面反映集中的问题,全年协调解决新庄镇、梁邱镇、探沂镇等地的承包地和宅基地纠纷5起。对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纠纷等复杂案件,全程指导依法依规调查取证,协调司法、信访等部门介入,推动矛盾在法治框架内成功化解。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思维与业务工作融合深度仍有欠缺。部分科室未能完全自觉、系统地将法治要求融入所有业务前端决策和全过程管理。原因在于:一是长期形成的业务导向思维惯性较大,部分干部认为法治建设主要是法制机构和执法大队的事;二是“法治+业务”融合的常态化机制尚未完全建立,缺少刚性约束和考核引导。 (二)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持续提升。部分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办案技能与新形势新要求相比存在差距。原因在于:一是执法人员平均年龄偏大,知识更新速度较慢;二是针对新领域、新业态的专项培训不够充分,实战演练机会偏少;三是执法信息化手段应用不足,装备更新换代慢。 (三)普法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增强。对农民群众、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化法治需求把握不够精准,运用新媒体、以案释法等生动活泼形式普法做得不够。原因在于:一是普法需求调研不深入,对不同群体的关注点、接受习惯缺乏系统分析;二是普法经费和专业人员有限,新媒体制作能力不足。 三、2026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融合引领,在“法治嵌入”上求深化。强化法治思维,推动法治建设与科室年度核心目标任务融合,实现法治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完善合法性审查机制,推动所有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大合同前置合法性审查全覆盖。 (二)聚焦能力短板,在规范执法上出硬招。全面深化规范涉企行政执法活动,加强法律素养、新领域法律法规等培训,全年完成执法人员年度培训不少于90学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每季度抽查执法案卷,每年至少开展2次“伴随式”执法督导检查,倒逼执法规范化。用好鲁执法平台,推进执法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执法文书电子化、执法过程可追溯。 (三)创新普法形式,在精准实效上下功夫。精准定位不同群体法治需求,推广微视频、科普漫画等新媒体普法方式。结合业务工作开展“田间地头式”普法。 (四)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在依法治理上见实效。完善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衔接机制,引导群众依法理性维权。加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建设,提高纠纷化解效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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