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务公开 > 正文
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依职权注销公告
2025-05-15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gtj/2025-000003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15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二十三条的规定,将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依职权注销并将证书作废,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政务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注销登记。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无法收回原因

1

鲁(2018)费县不动产权第0001184号

山东温和酒业有限公司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费城街道办事处马兴庄村

依职权注销


公告单位:费县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

公告时间:2025年5月15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