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撤销企业设立登记听证告知公告 | ||||||||||||||||||||||||
| 2024-04-07 作者: 点击数: | ||||||||||||||||||||||||
|
||||||||||||||||||||||||
|
费县源友木材加工厂: 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查明费县源友木材加工厂涉嫌提供虚假材料取得企业设立登记一案,并将调查结果函送我局。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程序暂行规定》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撤销变更登记决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撤销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2019年10月15日,被许可人费县源友木材加工厂取得设立登记,企业住所为“临沂市费县新庄镇余店子村”,但经费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费县源友木材加工厂一直未在该住所开展经营,费县源友木材加工厂提交的住所使用相关文件与实际不符,涉嫌提交虚假材料取得设立登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申请人应当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经调查认定存在虚假市场主体登记情形的,登记机关应当撤销市场主体登记……”的规定,我局拟撤销被许可人费县源友木材加工厂于2019年10月15日取得的设立更登记。 被许可人费县源友木材加工厂及利害关系人有陈述、申辩或者听证要求的,请在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者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朱佩阁 联系电话:0539-5979935 联系地址:费县政务服务中心933室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4月7日 |
||||||||||||||||||||||||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