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医疗机构注销公告 | ||||||||||||||||||||||||
| 2025-11-21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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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于2025年11月21日依法受理了马庄镇芍药山卫生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注销)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法律法规规定,我局依法决定对下列医疗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予以注销,自2025年11月21日起执行,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被注销医疗机构名义开展执业诊疗活动,违者将依法被追究法律责任。
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1月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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