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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沂市工程学校考试管理制度 | ||||||||||||||||||||||||
| 2026-04-22 作者: 点击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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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我校教育教学质量,规范考试要求及流程,现将考试管理制度制定如下: 一、考场安排 (一)严格按照规范化考试要求,按照每考场30人进行布置。 (二)桌洞全部清空朝前。 二、监考安排 所有监考教师按照学校教务处统一安排进行监考,不得私自调换。 三、考场规则 (一)对于班主任要求: 1.各班考试期间各班保持卫生干净整洁。 2.教室前黑板写上8个大字:严肃考风,诚信应考。营造诚信、严格、公平的考试氛围。 3.黑板板书考试科目,时间,页数,监考教师。 4.从学生角度班主任强调,提前10分钟进考场,考试期 间必须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不得出现考场睡觉,交头接耳,作弊,坐姿不端正的现象,如有发现按作弊处理。 5.学生准确填写完整信息,书写工整。 6.学生考试期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允许上厕所,如有上厕 所需一位监考老师陪同。 7.不要在书桌上乱写乱画,保持教室卫生,不得随地扔垃圾。 (二)对于监考老师要求: 1.按照学校考务会要求,每场考试提前10分钟领卷,提 前5分钟发卷,规范学生填写信息,检查试卷页数印刷问题。距离考试结束15分钟时及时提醒学生。 2.收卷或答题卡时小号在上,按照顺序。 3.两位监考老师在考场一前一后进行监考。 4.监考老师不得在考试期间阅卷,看手机,看书,低头等与监考无关的事,严格严肃监考,为学生树立榜样。 5.考试期间如有问题,向巡考老师及时汇报。 6.对于缺考学生监考老师填写好学生试卷信息,按照序号有序收上。 7.巡视发现作弊现象如实填写监考单,并上报教务处。 8.考试铃响后收卷,提醒学生停止答卷,并清点试卷数目,填好监考单,及时将考卷交回教务处。 9.监考人员因故不能监考或需调换监场,提前一天向教务处报备,填写监考调换表。 (三)对于巡场教师要求: 1.考试开始和结束前15分钟必须到岗巡视,询问监考教师有无帮助。 2.考试期间不定时巡场,关注每位监考老师监考及学生答题状态,如有问题及时向教务处汇报。 3.及时关注临时事件的发生。 (四)对于考务人员要求: 1.按照考试科目,提前将条形码打印、一同和试卷按照考场分好。 2.做好领取试卷和收回教师的登记。 3.做好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及学生违纪的登记。 4.通知监考老师领卷和巡考老师巡考。 四、各科考试及试卷命题要求 (一)考试命题原则: 1.贴合教学进度。 2.紧扣教材内容和教学大纲要求。 3.根据不同专业,不同学科的特点,针对各专业学生基础状况,做到难易适度,有一定的梯度,有一定的覆盖面。 4.试题命题要相对适中,题型灵活而相对稳定。 5.题量以正常学生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并有20左右分钟的时间检查。 6.注意各专业、各学科的不同特点,注重基础知识,基本能力和基本技能,掌握好试题中知识与能力的比例。 (二)试卷要求 1.学科组长和教务处进行检查,无误后再进行打印。 2.统一打印,做好试卷密封工作。 3.试卷试题要规范、工整,答案用红笔,以备存档。 4.试卷末要落款,出题人签字,组长签字,要求学科组长把好关。 5.出题范围要审核,不得出现超纲现象。 五、成绩评定 (一)基础知识题占60%左右,能力或技能占40%左右。 (二)专业课:题型要以高考题型为准。分理论和实操两部分内容,理论和实操权重各占50%。根据情况,技能可放在平时进行,而理论月考、期中、期末要进行,分值200分。 (三)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成绩,由教务处统一进行汇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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