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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资助
费县实验中学2025-2026学年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实施细则(方案)
2026-04-22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6-001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6-04-22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一、严格认定评审标准,扎实推进,精准确定资助对象

1.各年级班级要严格按照精准资助工作要求,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和助学金(生活补助)评审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2.要把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低保边缘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子女,残疾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烈士子女等特殊困难学生作为重点资助对象。

3.要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表现、实地家访等多种方式评估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要统一,尺度要一致,确保精准资助、应助尽助。

4.对于申请教育资助的,年级要安排每组不少于 2 人的家访小组入户家访,家访时家访人员携带《资助手册》,要访清家庭经济真实情况、家庭成员具体情况、学生消费情况等,拍摄家访照片,有条件的可以在照片上加“位置”及“时间”水印。形成家访材料一起折叠存放在资助手册最后页的书套里。学校根据《山东省学生资助管理标准汇编》要求,通过资助手册信息开展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资助评审等工作。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审小组

组 长:田松东 左巍

副组长:杨晓雷 张京虎 高士凡 任志田 陈兆锋

成 员:姚宗林 朱文华 宋士海 房传桥 杨馨仪

石贞梅 张仪辉 聂云娟 王一坤

各年级副主任、班主任、家委会成员、部分老师代表

三、规范“三级认定、两级公示”工作流程

1.三级认定:

三级认定为:班级、年级、学校三级认定,各级认定要制定适合本班本年级的实施细则,班级、年级实施细则和资助名单一同报政教处。

2.两级公示:

年级、学校两级公示,各级公示日期不得低于5天。

四、学校、学生和社会监督

1.年级公示在各年级教学楼一楼门厅醒目位置公示,要提供各年级监督电话。

2.学校公示在办公楼一楼门厅公示,监督电话: 0539-5033880

五、统一报送时间

1.报送内容:各年级 2025年秋季学期助学金名单、各年级认定评审实施细则(包括各班级认定评审实施细则)、各年级公示照片(附在年级、班级评审细则里)(以上均要WORD版)、资助手册(按年级报送,各班级要分享受资助和不享受资助两类,不享受资助手册临时由各年级代管,享受资助手册要按顺序整理好,顺序为:各年级2025秋季学期助学金名单顺序,各年级在整理名单时要按班级顺序整理)。

2.报送时间:各年级上报时间为 2025年10月18日前。

费县实验中学

2025年9月 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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