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制度
费县第二实验小学财务管理制度
2025-05-27   作者: 点击数:  
 索 引 号  fxjyj/2025-000025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25-05-27
 文  号   发布机构  费县教体局  有效日期 
 信息类别   公开范围  全社会
 公开程序 

费县第二实验小学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为规范和加强学校各项收入和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相关财务法规及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收入管理制度

(一)收入定义与范围

收入指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获取的非偿还性资金,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捐赠收入及其他收入等。

(二)收费管理规范

1、学校各项收费须持有收费许可证明,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

2、收入获取时应严格使用经财政部门监制的合法票据,严禁使用未经许可的自制、自印、外购收据,禁止各类票据混用。

3、严禁无票据收费,所有收费必须通过学校财务部门进行。

(三)收支两条线管理

1、学校各项收入严格遵循“收支两条线”规定,全部上缴至指定财政专户。

2、学校出纳在收到各项收费收入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缴存。不得另设账户、私设“资金存储点”或公款私存,严禁压款、截留、坐支及挪作他用,并接受民主监督。

二、支出管理制度

(一)支出标准与范围

1、学校各项支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标准;国家无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报主管部门备案。

2、支出报销的原始凭证需合法合规,须有经办人、验证人(或证明人)、分管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和学校法定代表人签字后方可报销,否则不予受理。

(二)预算执行要求

学校须严格按照预算指标和预算项目办理款项支付,杜绝出现无预算(无计划)或超预算(超计划)的支出项目。

(三)公用经费使用规定

学校公用经费严格按照相关部门印发的管理办法执行,不得用于人员薪酬支出、基建项目、债务偿还等支出。

(四)物品购置流程

1、学校物品购置需由相关科室先提交申请,经分管财务负责人同意、校长签批后,由总务处负责实施。符合政府采购规定的项目和范围,必须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操作规程。

2、各年级、科室若需购买物品,先填写购物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和校长签字后,交总务处相关负责人,由学校采购小组统一采购。单项购买金额超过5000元,需报民主理财小组评议;超过10000元,需经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民主理财小组代表和财务人员列席) 。采购申请单作为报销凭证之一。

3、涉及政府采购的物品,先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再按规定采购。

(五)报销管理规定

报销时单据汇总单封皮需有经办人、科室负责人、校长签字;金额超过5000元的,需民主理财小组签字盖章。

(六)支出原则

1、学校安排各项支出时,应秉持厉行节约原则,兼顾工作资金需求与合理资金使用,精打细算,减少浪费,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上级部门拨入的专款要严格按指定用途使用,做到专款专用,单独设账核算。

3、学校各项支出按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严禁学校出借资金,严禁为企业、个人或外单位提供担保。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实际支出数。

4、学校支出遵循统筹兼顾、保障重点、量入为出、遵循预算的原则,避免新增债务。

 
   
关闭窗口